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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5000字

尘埃落定

作者:阿来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我读《尘埃落定》

@金鱼 semperfedlies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朗读者》第二季邀请阿来,他谈到创作《尘埃落定》时的种种,比如写的时候激动难抑,和一旁的儿子说:“你爸爸是个天才!”,再如写完全书后他踌躇满志,想象出版后洛阳纸贵的场面……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尘埃落定》因为格调高雅、阳春白雪而曲高和寡,书成四年后(即1998年)才得以出版。但是一经出版这部小说便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还在世纪之交的2000年荣膺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之后一版再版,全球发行数百万册。

小说描写了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的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即二少爷)。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与神秘。

我在高二的时候首次接触到这部小说,飞快地读完第一遍;高考完的暑假,又细致地品味第二遍。我想,在以后的岁月,我还会读它,几遍甚至十几遍,直到读腻了,直到熟能成诵。漫长的暑假我既读新书,也读旧书。有的旧书彼时读兴味盎然,再读时却发觉有些浅,不经读;或是长于情节,但语言经不得推敲,然而情节还印在我脑中,重读的兴味便索然了。有的书富有哲理,但言语艰深,比如《易经》;有的书妙趣横生,但言语浅陋,比如《兄弟》。而如果能将智慧和趣味二者完美结合,在我看来,便可称为经典,比如《红楼梦》《四世同堂》《采桑子》……当然《尘埃落定》也有资格排在此列。

我想着重谈谈重读《尘埃落定》的感想。我虽然有纸质版的书,但是我选择通过“微信读书”app读此书,因为它带给我更好的读书体验。从头至尾,我读到许多网友的见解和科普,他们的想法丰富而深邃,很大程度上启迪了我。许多人在别人的想法下留言,支持或反驳,这让我感到思想争鸣的活力。

我喜爱《尘埃落定》的第一个原因是这本书里有许多鲜明而生动的情节。比如土司太太每天都怀着期待又心悸的心情听侍女将脏水从高高的官寨上泼下,发出粉身碎骨似的声音,即便水声被厚厚的积雪吸掉,她仍会条件反射似地颤抖一下。再如二少爷发现当被别人怀着恨意打时竟不觉疼痛,便四处找打,终于情敌银匠成全了他,却被少爷挨了狠狠的鞭子却毫无反应的奇迹征服了。以及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麦其土司的敌人汪波土司派手下偷麦其家的罂粟种子,手下人被麦其家的大少爷发现并被处死,死前却请求把自己的头带回去给主人,后来机缘巧合二少爷发现了那个头颅,头被埋在边界的土地下,从头骨的耳洞里长出妖艳的罂粟花,是头的主人给汪波土司的报答——死前将罂粟种子藏在耳朵里,而将头埋在边境上则是汪波土司对手下人献身效劳的纪念。

现在我依次谈谈上面提到的三个情节。能写出第一个情节,说明作者对日常生活的体验和观察细致入微。这使我联想到本书末尾部分中一个类似的情节:冬夜里,二少爷因为没有被选为继承人、被周围人轻贱而气愤,索性直接在官寨的栏杆处撒尿;侍女一个接一个地给病重的土司送热水,热水不一会儿便冷掉了,冷水被一盆盆地泼下楼去;二少爷排尿的声音正巧被倒水的声音盖过,于是冒起傻劲儿,非得俯下身去嗅嗅栏杆上的尿味来确认自己确实尿过。阿来笔下的二少爷是个“傻子”,有时却大智若愚如圣人,但一些异于常人的“冒傻气”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傻子。为什么听不到尿声,他便不能确认自己是否真的尿过呢?我想是因为他感知不到他的身体,或者说只有在受到莫种特定的外界的刺激时他才能接收到身体传来的信息,比如当他的侍女桑吉卓玛怀着爱意掐他的时候,或是他的父亲出于爱子之情打他时,他才会感到疼痛。这便是第二个情节的补充。那么我们还可以这样说,二少爷的身体对痛觉是多么的迟钝呀,但这并不代表他的心灵对痛觉也是一样迟钝。心爱的侍女嫁人、总是笑眯眯的叔叔的辞世、美艳绝世的妻子的背叛……都使他的心湖泛起涟漪,或是卷起骇浪,但阿来却几乎不曾描写他的表情,一是整本书以傻子少爷的口吻和上帝视角进行描写,一个内心世界其实相当丰富、情感其实相当细腻的二少爷被冠以“傻子”的王冠,就像被众人抬着在街上游行又遭人围观哄笑的丑陋而孤独的卡西莫多一样。傻子不一定没有思想,也绝不会没有知觉,只是难以被世俗的标准衡量、难以被大众的心理接受。但是傻子最天真坦诚,他不会伪饰自己的表情。二是我们能期望从一个傻子脸上看到什么精彩的表情?我们辨认一个人是不是傻子的最直接的方法便是看他的表情,一目了然的傻笑,嘴巴张大,甚至流出涎液,双目无神等等。最经典的反例我觉得是《进击的巨人》中的巨人,他们就是这样的表情,但是没有人定义他们是傻子,因为他们庞大的体型、强大的破坏力和以人为食的天性使闻者丧胆、见者跑路。这虽然是艺术的虚拟构想,却轻易驳倒我上一个推断。读完《尘埃落定》,我对“傻子”一词有了更多更深的理解。

书中“傻子”一词出现了无数次,专用来形容二少爷。它是土司太太对儿子的怜爱,是土司对儿子的无奈,是兄长对弟弟的轻蔑,是人们对傻子少爷的拥戴,“傻子”一词甚至也成了福气和成功的代言。多么奇妙的词汇,多么丰富的隐喻。阿来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能把傻子写成一个傻子,又可以把傻子写成一个智者。

第三个情节因为涉及到生死而显得意义重大。本书描写的时代是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中叶,描写了土司制度不断衰落直至凋零的过程。那时的藏族的下等人对主人十分忠心,被派去做间谍若被抓到,被割掉耳朵也可以面不改色,从地上拾起,淡定地吹去尘土,这给我一种《晋灵公不君》中刺客鉏麑的感觉。鉏麑被授以刺杀不断进谏的大臣赵盾的任务,清晨埋伏到赵盾家,却看到赵盾早早地换好朝服,时间尚早便和衣坐着打盹,鉏麑看出他是一个宵衣旰食的忠臣,但不愿违背晋灵公的命令,忠君的原则和保护贤良的愿望相悖,万般无奈下他只得触槐自杀。

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死士。能够使人愿意以死相报的原因有很多,因为生活的困境有很多,就像《安娜·卡列尼娜》里那句经典的台词:“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可以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可以是出于对身边人的保全,但如果是因为道义乃至于信仰而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就不是一个人的死士,而是更大空间维度、更长时间维度的人们的英雄,比如“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

下面谈谈我喜爱此书的第二个原因:语言精美。这种精美有别于青春文学作家郭敬明的那种精致,坦率的来讲,我到现在都还很喜欢他笔下的《夏至未至》中每章节前的抒情文字,比如“你泼墨了墙角残缺的预言,于是就渲染出一个没有跌宕的夏天”,显而易见的是,文字雕刻的迹象很明显,动词和形容词的使用形成套路,最严重的问题就在于不容易读懂,我现在也不懂这句子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它读起来琅琅上口。而阿来笔下的文字,自然优美而凝练。比如“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被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再如“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光是从水中升起的气泡上放射出来的。再看到碗底下躺着些饱满的麦粒。麦子从芽口上吐出一个又一个亮晶晶的水泡。”我无意做赏析文字的工作,简单来讲,我觉得阿来的文字有灵性,有孩子的眼光,也有大人的思考。

阿来在参加《朗读者》节目时介绍自己写《尘埃落定》之前的一次难忘的徒步旅行。刚从省里开完青年作家创作会的阿来没有坐回程的大巴,而是背个双肩包、没有任何预估地顺着大渡河边往上游走,他的家乡也在上游。结果这一走,便是七八百公里,他差不多走到源头。这一次走下来他觉得好像领悟到一点什么,他也开始严肃地对待文学这件事情。有时一天就走二三十公里,清晨、黄昏、暴雨前后,那种美给他的震撼,慢慢内化到他的情感和精神里,重新书写的时候,他发现他的语言好像都受过那些影响。

阿来的文字也富有哲理,引人深思。“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聪明人。”“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凡是血肉的东西都难于灵魂一样高扬。”“历史就是由好多的第一个第一次组成的。”还有那句知名的“情话”——亲爱的父亲问我:“告诉我爱是什么?”“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这样的句子往往简短,富于留白,虽然字面浅显,但大多不能脱离语境,否则不易充分理解。

以上便是我对《尘埃落定》的感想,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本书,分享阅读此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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