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野性的呼唤 读书笔记昨天看完这本书,不到三个小时。但我看得很认真,很用心,也很享受。我写了书评,带着刚刚看完书的激情。今天,由于惯性,脑子里还是不时闪现书中的某些情节画面,与思考。
我在想,我昨天写了一个狗屁书评。所以,我就想,今晚下班回来,再重写一次。书可以重读,书评当然也可以重写。况且,昨天写的那个书评,真的狗屁不通。为什么这样说?理由是,我犯了一个错误,我掉进了拽文的陷阱,那不是我的行文方式,那不是我的实诚,不是我的土里土气。文风,我不追求高大上,我不追求华丽,偏偏潜意识却要自己咬文爵字,所以呢,今晚特么罚你重写!认真点!走心!
好吧,我走心写,认真回顾这本书,以及,力求行文朴素,道理深刻。对,道理深刻,才是我要的!那么,我就开始啦?这篇书评,没准儿会很长,反正我也不知道会写多长,写哪儿算哪儿。
我打算给书评来个副标题,标题是,,,我想想哈,那个什么来着,硬汉,二哈,硬汉二哈波澜壮阔大气磅礴的前半生!嗯,就这个了!硬汉二哈波澜壮阔的前半生!至于后半生,杰克伦敦没写,咱也不好胡掰,至于标题我也帮他想了一个,狼王二哈的后宫幸福时光。反正就那么个意思。巴克这个硬汉,他的狂野人生,,,狂野狗生才刚刚拉开帷幕。
提到硬汉,我忽然想到了老人与海。可惜,那书我一直扔在书架上没看。也许下本书,就突击老人与海。因为硬汉二哈这只巴克,突然间唤醒了我体内的兽性!没错,就是兽性!野性,不如兽性纯粹,透彻。
现在来掰一掰野性与兽性。野性,相对来说,接近于中性词。兽性,用于描述人物,习惯里多半是贬义词。现在呢,我需要改变一下思维方式了。兽性,显然也有良性一面。简单说,当生活压迫你,你喘不过气来,你作何感想?我不去猜想别人怎么想,我知道我会怎么想。我会大怒,我会抱怨,我会看谁都不顺眼,连自己都不顺眼,以致于这种怨念往往会波及到自己最亲近的人,殃及池鱼。那么,引入兽性这个概念之后,特别是想到巴克这个形象之后,你会怎么想呢?先来说我。我的想法是,不服!不服!老子不服!对于生活的重压,我就是不服!我要反抗!你想压垮我,好啊,来吧,压压看!不管你怎么压,老子就是不服!想要我认输,没门儿!
没错,这就是兽性。我从这本书里,从巴克身上理解来的兽性。这种兽性,来自蛮荒远古,来自我们的记忆之外,基因之内。我们不知道它的具体存在,但它的确存在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有一个词儿,可以帮助理解,铁人。铁人三项。
铁人三项,在我没有读一本中医书之前,我一直觊觎这个运动,一直想搞它。现在,我不想搞,没准儿以后思维更成熟,也许就能怂恿自己去搞。目前,对于运动与养生,我接受了中医与儒家与道家思想,动静结合。老外那套健身健美啥啥的,我不想再做无脑跟风狗了。
跑偏了,拉回来。铁人的用意,就是能够忍受身体的极限,做到自己从不敢想,也从来没做到过的事。可是,铁人这个词儿有点夸张。人有血有肉,不是铁,所以,铁人这个词修正一下,就是硬汉。硬汉很硬,会流血,会流泪,但就是很硬。胸膛绝对硬,人世间的最冷最冽的寒风,也吹不裂硬汉的胸膛。硬汉的胸膛里有火,火可以热血,热血沸腾,两眼就冒火。这样一个赤膊大汉,两眼还冒火,不就是一个兽性大发吗?所以呢,这个一身毛四肢如铁的二哈,就是硬汉二哈,巴克。
硬汉巴克奔行在冰原之上,穿行在密林山谷之中,有时候出现在溪流,赤手搏熊,有时候出现在印第安人驻地,用獠牙问候仇人们的咽喉。有恩必报,有仇必雪!你们杀了我最爱的人,你们就要付出血的代价!这就是兽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君子风度,等我杀光你们,我可以对着你们的遗体彬彬有礼。这是兽性吗?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身体里都有,只是法律与道德的束缚,才没有让我们变身成兽人。兽人好吗?不好吗?
好也不好,看情况,看环境。
巴克在温暖的南方,还没有被该死的园丁卖到北方的时候,他是一个傲娇的二哈,贵族。在笼子里,在列车上,他无法扭转脑子里的固性思维,所以他狂性大发,兽性大发。他紫红了眼睛,无视一切,无视有利不利,愤怒支配他的行动。直到红衣男人出现,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汉巴克挨了一顿毒打,醒了。兽性退位,理性回归。也不尽然,兽性变形,弱小屈从强大。差点没被打死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大棒与弱肉强食法则。只是,这是书的开篇,巴克还没有正式进入蛮荒,只不过是提前热身而已,餐前开胃小菜。毒打,仅仅只是一个小菜。
当巴克亲眼目睹了柯利之死,巴克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獠牙法则。这也是书中作者说,巴克暂时还没有看清全部。大棒只是一个暗示,很友善地给巴克介绍了一下什么叫弱肉强食。当巴克看到了柯利之死,就是残酷现实的全部。在这里,巴克才会真正理性地运用他的兽性,激发他的嗜血本能。这本能,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大棒与獠牙法则,这才是这个温情脉脉世界的真实面孔。
对于尚在人世的柯利来说,当他友善地走向陌生人,妄图表示友好的时候,比他体型小一半的小狗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突然攻击了他。这傻傻的柯利,徒有大体型,却不是蛮荒之地的恶棍的对手。他被攻击,最不应该的是趴下了。趴下了,然后群狗分尸了他。趴下了,就意味着屈服了。屈服了,就意味着死!
等一下,记忆力在此忽然发生了效果。我忽然记起稍前看过的一本书,暗黑破坏神3,关于武僧祖塔的故事。其开篇第一句话是,当疫病之风吹起时,屈服于它的树,将被折断。而武僧那个故事,篇名就是两个字,不屈!不屈,硬汉!硬汉,不屈!再稍等,里面还有一句更精彩的话,忘了怎么说了,大意就是,一件事,真实往往不同于表象。由此产生的联想就是,看事情,要用心眼,要有自己的坚持。倾听自己心灵的呼吸,坚贞不渝自己的人格,剩下的,即便百花缭乱,也都是浮云。
回到柯利之死。关于这个环节,书中交代的笔墨不是很多,但这个环节很重要。巴克从此觉醒,否则,巴克就是下一个柯利。此前,巴克屈从于红衣男人,并不是他完全屈从,只是他认清了形势,理性地屈从。而顽固到底没有适时做出相应改变的狗,则被红衣男人大棒打死。这里,屈从,也要分情况,分形势。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一句好话,绝不是贬义词。好比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有的屈服,是从里到外。有的屈服,是外而非内。内心,永不屈服,想来这就是真正的兽性。这也是我想要拥有的东西。永不屈服!兽性,永不屈服!面对残酷人生和现实,永不屈服!
如果说,读这本书有什么收获,其最大收获就是上面的感悟,面对残酷人生,冰冷现实,绝不屈服。我的体内流淌着远古的兽性,生命将勇往直前!也许我会低下头,沉下肩,弯腰,屈膝,但请不要误会,那不是屈服。低下头,是因为风太大,我要偷偷喘口气。沉下肩,是因为担子太沉,我换换肩膀,左肩换右肩。弯腰屈膝,不是为了下跪,是前面有沟有深渊,我得助跑,玩命儿一跳。如果我跳过去,我会在彼岸向你们挥手致意。如果我没跳过去,那么我会在深渊仰望着你们,等候你们的到来。
在雪地里,傻傻的二哈巴克,被两个主人从温暖的帐篷里赶出来。他不知道别的狗都死哪里去了,反正都不见了。直到他掉进了那谁的雪窟窿里,才知道冰天雪地里原来还有这种温暖。恶?我记得巴克在自己的雪窟窿里睡了一觉,在温暖的南方,在温暖的家里,在睡梦中他跳出了雪窟窿,半空里,雪花飘飘,一切静止。半空里,他保持着跳跃状态,他睁开眼,才发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残酷!这一切都是真的。两个主人在笑他,笑他是条好狗,那么快就适应了这个残酷的环境。
这里,我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高贵。高贵到底是不是与生俱来的呢?两说。是,也不是。毫无疑问,巴克是天生的高贵。理由有好几个。首先,他体型继承父亲,什么圣伯纳德狗,而智慧,继承母亲,苏格兰牧羊犬。我之前查过这个,智慧最高的狗,就是苏格兰牧羊犬,如果你不给他羊来放牧,那他就给你放牧你的孩子。反正他就是天生的放牧者,智慧最高的狗。所以,想养狗的那时候,我在想,到底是要牧羊犬呢,还是泰迪泰日天。最后,什么也没养,注意力全被二哈拉走了。这二哈,一脸的严肃深沉,雪橇三傻,深得我心。在这里,还要吐槽一下作者。开局,巴克体型并不大,好像是一百二十磅左右,四岁,后来去了北方,就变成了牛逼狗,还能拉动半吨的雪橇,给他最爱的桑顿赢了一千二百美元好像。前后描述有问题。还有一个bug,说那谁,乔和比勒,角色性格忽然就互换,换完了还不记得换回来,然后就一直那样了,也不知道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译者的问题。反正理由就这么着吧,巴克因为先天原因,智慧与力量并存,才是他一路克敌制胜的法宝,不然的话,在追逐雪兔那一幕,与领头狗斯皮茨的决死斗里,他不可能赢得他的位置。那一段,追逐雪兔,继而殊死搏斗,很是高潮迭起。这一节,看得大大过瘾。
此外,那什么,我就想什么说什么了。书中一大堆狗,个个都出色。尤其戴夫和那个老狗瞎了一只眼的。辕狗戴夫之死,也是大书特书,笔墨浓重。看的人热血沸腾,敬意无限。这完全就是人性,而非兽性。即便戴夫是狗,我也宁愿他是人。一般人也根本达不到戴夫的高度。这只能说杰克伦敦太牛逼了。
还有就瞎眼老狗,同样无比敬业。也不是敬业,就是价值观的一种提现。雪橇狗,自我价值的认同,就是拉雪橇。不拉雪橇,宁死!戴夫就是这样。你看我病了,可怜我,让我空跑,你他妈还不如让我直接去死!就是死!老子也要死在雪橇下面!这里,人性又升华到了兽性。天性有两极,一面人性,一面兽性。但不见得就是光明面与黑暗面。兽性,这本书里的有些兽性,同样值得尊敬,学习。
对了,还要写回去。写不屈。柯利之死,是他趴下了。而巴克在与斯皮茨的生死决斗里,差那么一点就趴下了。柯利之死,深深刺激着巴克。他没有趴下,在逆境里,源自他母亲的智慧与狡猾发挥了作用,力量与技巧无法战胜斯皮茨,那么巴克还有智慧。智慧,这是遗传的智慧,同样承自远古,承自兽性。血腥残忍暴力的兽性。巴克完全打开了残酷世界的全部秘密,他既强壮,又智慧,又狡猾,又血腥残忍,,,他的兽性大发,战胜了领头狗斯皮茨。站在一旁,冷冷旁观,群狗分尸。犹如柯利之死。而巴克,此刻既大仇得报,更得到了他为之无比狂热的位置,领头狗,首领的位置。接下的一幕,很好笑。两个主人被巴克这个恶魔搞得哭笑不得,只能跪下唱征服。爷爷,我服了,头狗位置给你,给你还不行吗?回来吧,别兜圈子了,我眼晕。少废话,赶紧的,把皮鞭子放下,爷爷立马回来!不然,老子打死也不做领头狗!
就这样,领头狗巴克,二哈巴克,硬汉巴克,就率领着他的臣民们开启了一段荒原上的速度与激情的传奇。配乐!配乐!音响师都他妈死哪里去了?赶紧滚粗来,交响乐团!都赶紧死到你们的位置上去!要庄严!要雄壮!要苍茫!还要威武!小提琴,死一边去,现在不需要你拉那个该死的独奏!滚滚滚!钢的琴也滚!鼓!要鼓!大鼓!还有那啥,低音号!有多低吹多低,往死里吹!憋死算你敬业!还有什么,让我想想,,,,其实吧,西方音乐已经在潜移默化我们的音乐世界了。真要说起来,华夏的乐器,近现代好像就没有什么能够拿出手的。独特一点的,好像就埙,能拿出手吧?二胡,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这些乐器,要表现硬汉巴克的帝王巡狩,根本拿不出手,不搭。巴克纵横荒原的那种霸气磅礴,其生命的波澜壮阔,华夏的民族乐器,远远落后了。我们似乎一直在远古原地踏步走。礼乐文化,礼不见了神髓,乐经则直接失传。不说这一茬了。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我都掰了俩多小时了。还是回归主题吧。兽性大发。
这本书之所以刺激到我,就是其内在思想,唤醒了我对于兽性的思考。我深信,人的体内有兽性。兽性分好分坏。好的兽性,其特征是不屈,不服输。坏的那一面是血腥残忍暴力狡诈不择手段。但好与坏,并不是绝对。要分时机,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对待敌人,不能讲君子之风,血腥暴力可以视形势加减。具体到每一个人,我们都有朋友,敌人,有些朋友可能变成敌人,有些敌人可能变成朋友。所以,在人世间行走,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但对于死不悔改者,狗改不了吃屎的混蛋,直接在心里枪毙,执行死刑。对于已经被死刑的混蛋,不需要留面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什么好说的。你原谅这样的人,那么就是在伤害你自己。有点心理黑暗了,但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该狠的时候,绝不能心慈手软。
再着重思考一下兽性的光明面,然后就结束今晚的思考。不屈,硬汉的特征。如果真要把这本书提纯的话,大概就是,不屈,硬汉,就是最后的结晶吧。总得来说,硬汉,不屈,这是男人们的游戏。女人,远离武器,远离兽性。女人,属于温暖,属于温柔,属于这世间最美好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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