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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读书笔记5000字

呼兰河传

作者:萧红

《呼兰河传》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宗法社会,生活像河水一样平静地流淌。平静地流淌着愚昧和艰苦,也平静地流淌着恬静的自得其乐,在这里生活着的是《呼兰河传》的人们。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代表作,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表达出作者对于旧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讲述了作者的童年故事。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造就了她“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她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呼兰河传今夜掩卷。

用一句萧红自己的话说就是:人生何以如此悲凉。活着本是一件特空旷的事,却这般拥挤,却还这般冰凉。

呼兰河,一听这名字就能闻出类似晚清的萧瑟与颓败味儿。像在记忆里封箱的字条,周围光线阴沉,飞尘乌泱泱的晃动,但质地却生冷发硬。视角是朝下的俯视,有点像毛玻璃上冻出的窗花,人都朦朦胧胧的在底下隔着颗粒在蠕动。那个年代的苍生太适合用严寒来渲染了,赤露的裂开麻木的人心。而恰恰是这样的人间倒是比现在这个世界更为具象,都是实打实的人事物,街上的广告牌都是与人对应着的,什么陈家沟吴家堡,袁记裁缝家祥铁铺。这个李永春药铺便是如此,这是一个叫李永春的人开的药铺。这间铺子和铺子里的药都将与这个李永春绑定。这里头逻辑清楚、意图明确,透明敞亮,真觉得挺好。

最近开始频繁地坐公交。这是个很奇怪的空间,一群陌生人端坐着发呆玩手机,似乎发动机的轰鸣和移动电视的主旋律是唯一的活物。一路在水泥高架与红绿灯间穿梭,一眼望去不出一公里,保准被各种房楼遮住视野。处处是反光的玻璃与发光的霓虹,以及汽车的大灯尾灯和投射在烤漆面的反光。我们把人心的复杂花了好多年从心里搬到了外面,一个小吃铺可以叫做肚里有料,一家卖家具的叫做梦德罗,不光得分辨这些抽象名字的对应物,还有各色更为抽象的logo。我想说的是,这部呼兰河小说在当时是具现实意义的,它在用极其写实的方式描摹人心的愚昧与蔽塞,讲人世的物理阴冷与心理阴冷。但放眼百来年后的现在,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差不多被消除了,事实上它换了另一种方式更变本加厉的在加剧。以自认为高级的心态在心安理得的加剧上演。比起那时具象的寒冷与匮乏,比起那时赤裸裸的冷漠与恶意,只是多了那一层层的伪装与狡黠罢了。

我曾一度动过写小说的念头,多数是起个头就高高挂起了。并非没有好的素材与构思,恰恰是素材太好构思奇妙,反落不了泥地。好的小说总能稳着心神娓娓道来,而不是急着要进入高潮。细想之还是平时自己书写的经历不够,平稳有序不够,入凡的地气接不好。萧红的这部书是基于现实的童年经历,呼兰河这个小镇确切存在,又是被刻意封存后多年启封的。好酒弥坚,都是靠岁月不饶人的堆积不断发酵,这里面重要的是作者离开那里后存的私货起了化学作用。萧红那个时代白话文刚刚兴起,有诸多的变异还在懵动,人人都以自己的理解去构建白话语境。这些文字多以短句连珠,噼里啪啦,掷地有声。这种极好的节奏感难能可贵,与说话方式乡音土语都做了联姻,子孙满堂,花开一地而错落有致。

人性这个东西最有共情,人看人性这东西往往是站在岸上看的,就如同这侥幸过了泥坑的人,哈哈大笑的得意时一脸的汗估计还尚未收干。镇上的人都知道有这个大坑,却从未有人起意要去填埋,事不关己时挂着看,直到某天自己跌进去了,卯足劲做一回丑角。戏台子是重要的娱乐设施,看戏评戏就是文化生活。萧红的书写用画来形容它绝对是白描,没有活色生香的色彩,巧笔飞拓的技巧,墨色深沉,多用枯笔飞白,质感粗励。

我知道读这本书何以我总有悲凉的情绪了,以及对这笔调有种压不住的窒息感。这是一个女人在历经沧桑后再看这世界时的无趣与宽容。一群蚂蚁在辛勤的搬家,忽然一只大脚踩死一大片,幸存者惊慌一阵调整步伐继续搬家。至于那大脚的主人是大象还是野狗无足轻重,本就是两个不同理解层面的活法,就如天热时一场阵雨天冷时一场大雪,谁也无须避着谁,谁也无须为别的什么谁谨慎。萧红的语调非常平稳,时间的距离让她彻底抽离的那个人世,但人间的四月天不断似曾相识的归来去,她的语气中还有一层深深的眷恋。因为活着,是一件老套又新意的事,她只是用自己的逻辑记录下来,像一天抹去时写的日记。既不真实也不虚假,只是一个自我仪式。

活着真的太惨了。奔着什么去呢?明天依然是那几件事那几个人,那几顿饭,那条热闹而冷漠的路。

死亡就是家常便饭,今天你家吃明天他家,总有一天就在我家了。

这部书最动人心的人物,是小团圆媳妇。悲剧给人一种撼动心神的力量,只有死亡才能给人以生的意义。死对她而言,绝对是一种解脱。对我而言,绝对是一种觉悟。觉悟人性的可塑性,时代总会造就一种人性,对一些人来说是有趣和精彩的,对另一些人却是悲惨的。人是博弈论的缔造者也是捍卫者,一旦扎堆就要分出高低贵贱,贱的会更贱,贵的也更贵。

小团圆媳妇儿这一篇我需要一直憋着气看下去,心里的不适在生长,野蛮,加剧。说不出具体什么情状,就是如吃多了恶心反胃。心如胃涨,被什么塞满后还在不断发酵,类似胀气在吹气,心里一亩三分地都荒成沼气池,冒个不停。偏生这一段写得特别长特别细。将个小媳妇活活祸害死了,看那些完全不拿人命当回事的骗子糊弄把戏,竟有些气急而笑了。

特别是那场当众浇热水洗澡的大戏,热昏过去三次,所谓人群里有善心的人只会上去查看还有没有气,有气就继续洗,没气了才要救。这真是歪理中的真理,读着还挺顺理。

十二岁正是我闺女这个年纪,对这个世界似懂非懂,却意趣正浓时。我脑中总浮出文中所描绘的那脸笑,不会是天真烂漫灿若桃花的那种笑;却也不会是惨兮兮强作的尬笑;那该是一种伤疤尚未全好就险要忘记疼的笑,有些没心没肺,却总对这个世界还抱着美好幻想,那种每天醒来睁眼没人打骂就是人间大吉的苦命乐。真是个可怜孩子,只要还有口气就能笑呵呵的,几次与萧红的交谈里分明是个不经世事的孩子,那般乐观,那般生机勃勃。一次次缓过一口气就再次掉入深渊,犹如一个溺死的人,一次次探出水面呛一口后再次被拖入水底。反反复复的死了一遍又一遍,却还能这么笑着活下去。而最终是死了。这么有生命力的人也要这样死去,何况暖窝里长起来的萧红。

看书友们都在引用鲁迅先生的那句话:这是个吃人的社会。人吃人听着是有些不妥,吓人的很。人吃肉就好多了,猪肉鸡肉羊肉牛肉都不是让人吃的。只要是古上传下来的规矩,那便使得。吃人的人都是不吐骨头的,这与吃鸡鸭鱼肉不同,后者是明活儿,前者是暗活儿。越是暗活越讲究吃法,越高明有身份的人越讲究这些。但团圆媳妇的婆婆绝不是那般高明的人,所以吃相有些难看,反正最终小团圆媳妇是一命呜呼了。在无数打骂与烙铁刑具之后的病中,在一阵又一阵无理取闹的折腾里,在任人鱼肉般砧板上奄奄一息躺了许久后,在夜里说梦话,白天发高烧,在东家说看个香火,西家说吃个偏方、野药、大神、赶鬼、看香、扶乩等等等等,轮番换着花样来的日子里,如迅速枯萎的花骨朵儿,未来得及开放就悲凉地死去。

团圆媳妇儿的死我心里早有预设,果不其然萧红带着她一路向西而去。我想起萧红的悲剧性一生,想来她对人这种生命是嘲弄的,活着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人人都像是受了多大的不公与委屈,这些都是一场场战争的后遗症,有打赢的,也有打输的。

“有娘的,她不能够打。她自己的儿子也舍不得打。打猫,她怕把猫打丢了。打狗,她怕把狗打跑了。打猪,怕猪掉了斤两。打鸡,怕鸡不下蛋。唯独打这小团圆媳妇是一点毛病没有,她又不能跑掉,她又不能丢了。她又不会下蛋,反正也不是猪,打掉了一些斤两也不要紧,反正也不过秤。”

看到萧红写出这一段时心中是解气的,我最受不得就是这一幅坚不可摧的礼教人设。你索性就安心做好一个反派坏人,可偏不,一定要戴一幅仁至义尽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

婆婆打骂儿媳妇儿那叫天经地义,谁家婆婆不是当小媳妇打骂熬出来了。加之这小媳妇还是个外姓孩子,童养媳,这可不就是出气筒了,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不是。中国人有一条特别牛逼的世界观设定,就是动不动天啊地啊的扯呼,仿佛扯上这些再荒唐的事也就有了说法出处了。名义上大家都尊天地为大,天父地母。可实际上但凡做些违心的烂事就都推给天地去了。所以中国人的骨子里其实是全无信仰的,一切忠孝仁义信全是用来帮人手脚乖乖就范的用具,什么场合说什么话,顺来倒去的全凭一张嘴。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嘴巴是非常厉害的,也是我们供养最到位的器官,吃喝都讲究得很。

越是穷苦的年月却对死亡这件事的仪式感越是倾尽所有。纸人纸马纸屋,通过烧成灰烬的方式传送去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看起来更值得去:

「那漂亮得和新郎似的车夫的名字叫:

“长鞭”,

马童的名字叫:

“快腿”,

左手拿着水烟袋,右手抡着花手巾的小丫鬟叫:

“德顺”,

另外一个叫:

“顺平”,

管账的先生叫:

“妙算”,

提着喷壶在浇花的使女叫:

“花姐”。

再一细看才知道那匹大白马也是有名字的,那名字是贴在马屁股上的,叫:

“千里驹”。」

这串饱含人间最值得的名字,令人心酸。这些名儿对应着某些技能或品德,恰恰是这阳世里稀缺的。当时的阳世人一出世都取的是最低贱的名字,什么狗剩鸡毛的,为的是图一个天可怜见,人懒计较。这是底层老百姓的生活智慧,人最难以放低的是自己,难免要去做一些力所能及或好高骛远的事。而人一旦死了,与这阳世彻底决裂,便无须遮掩了。如何对待死人这件事,实际上也就是活着的人如何继续好好活着,而不得不好好去做的一个交代。交代给自己,交给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人间不值得的事很多,地府也许更多,但继续要在人间不值得的活着的人,得自个儿骗自个儿,骗自个儿值得的活下去,骗自个儿为将来要去的地府生活做些投资。

谁家请神都是为了治病。

这句话道出中国人对神鬼的态度,哪家庙供奉的菩萨灵验就会香火不断,要是拜的人都信言道不灵,那就会门庭零落,无香亦无火。常常听年轻人说起这些拜神的事时,一脸生无可恋的鄙夷,神仙也那么势利。你来拜我我就保佑你,你家香火续得丰足就佑你一家。不上庙门不敬香你就不保佑?退一万步说,只要有香火钱孝敬就好,就不管是不是诚心?心有所图才有的诚心是否是诚?

这个跳大神更魔怔,直接生的一身惹神下榻的肉身,还是想召唤就能召唤的,这神家也是有多闲到蛋疼,这个凡人动不动为了治病就找你跑一趟。这样的神仙得当的多郁闷。天神地鬼邪魔外道,只要对人有用,它就生生不息,有鼻子有眼的自己能生长。活在一代代中国人的身上。

总说人是健忘的,也有人说人总要活在过去。

有二伯这个人物非常养眼。简直妙趣横生,匪夷所思。这个穷苦人心里不得劲,世界上那么多人凭什么就非得是自己?有时我们多少都会这么去想,这是容易出魔怔的,越想越觉着不该如此,越想越不得劲。是啊,凭什么?同样又为什么不该是我?用阳明心学的道理来说,这个世界是个整体,我就是这个世界,我又是我的一部分。别人与我也无甚差别。内外不能是两个世界,更不能对立。有二伯说世界怎么转与我没关系,这是句赌气的话。说自己是瞎子聋子其实是说老天爷是瞎的聋的。所以在有二伯的逻辑里,老天爷根本不在乎他的事,他也不在乎他也不在乎老天爷的事,同样他更不在乎别人的事。因为凭什么。二伯如果遇见李诞那句人间不值得,恐怕得拍红大腿。

人是最奇怪不过的物种,面对不同的人同样的事就是完全不同的话。这还谈不上扯谎,只是一种人与人的纽带不同。面对父母长辈无论自己长多大依然有一种依赖感,希望被关怀被照顾。面对小辈孩子就需要有种大辈分的人样儿,逼着自己成个榜样,高高在上。这样蛇鼠两端却做得心安理得。有二原来是个外来人口,日子久了也就半个儿子半伙计。人永远是活在人堆里的,享受在人群里错落有致的层次感,伙计熬成掌柜,媳妇熬成婆。都是一个道理。所不同的是,出身的卑贱是自己难以克服的,越是介意人家就越当武器用,不是武器也当乐子佐料调侃用。

冯歪嘴子是故事的收尾人物,一个同样低贱的穷苦人,却有一丝丝不同。在于他的憨实,这是一个与祖父一样结实的人物角色,不会使人觉得不知所谓的荒谬,他是一个有自己活法的人。或者说是能自足的人。一夜之间忽然多出一个媳妇儿,流言长短不齐,一日日不曾间断,但却影响不到他的生活节奏。乃至媳妇儿产第二子时死了,四邻都以为他扛不住要疯魔了,以为小儿子活不长,却都落了空。不能说冯歪嘴子是个有智慧的人,但他确实优秀,是个优秀的穷人,能在泥沼里翻腾并且不见慌乱。

萧红的笔下看似对所有的人物都抱有一段距离感,但实则含了浓郁的感情,那种脆弱易碎的感情,怀着不切实际的幻灭感和无奈。开始我以为这个笔调是讽刺尖酸,甚至有时会觉得刻薄,但终了时发现这是一种荒谬感,与自己调戏,与这个人间调戏。里面的故事与人物往往都由悲剧组成,但作者本身是立于这个时空之外的视角,看洪流匆匆,看人在其中挣扎和取乐,看自己在人间滞留,看自己未知的去向和最终的目的地。看着看着,她就有些倦了,有些无趣。于是用冷淡的笔触刻进纸本里。过了百年,如我般不知所以的人开卷一读,就激灵灵的一个寒战。

然后,看着窗外灯红酒绿,道一句:人间不值得。因为它的底色是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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