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是穷人家的女孩子,从小被买来做丫头。她才貌出众,但率直、任性,口角犀利,嫉恶如仇,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一日,邢夫人在大观园中拾到一个荷包,专程送给王夫人。王夫人又羞又恼,与凤姐商议,突然袭击,抄查大观园。只因这一场查抄,撵走了迎春的丫头司棋,正患重病的晴雯也被活活折磨含冤而死。
晴雯之死读书笔记晴雯的相貌之美毋庸置疑,在《红楼梦》的丫鬟以及姨娘这个层面无疑最美,即便比之于十二钗、尤氏双姝、薛宝琴等这些形形色色的主子阶层女性来说,想来亦不逊色。饶是在病重时候不施粉黛、形容憔悴的情况下,麝月还不无称赞地笑她道:「病的蓬头鬼一样,如今贴上这个,倒俏皮了。」而那个佛口蛇心的王夫人「一见他钗亸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立马知道了她即是印象中那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似你林妹妹」的俏丫鬟。
但凡美女,总有她最特别、最迥异于他人乃至绝无仅有的身体特征。林语堂先生曾写过一篇题为《晴雯的头发》的文章,我倒认为晴雯最吸引人的不在于她的头发,而在于她与众不同的指甲。她病重那次,宝玉在李纨的许可下叫老嬷嬷请来了大夫为其诊治,大夫行将把脉之际,「见了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痕迹。」在彼时礼教的约束下,大夫自然因「非礼勿视」而急忙回过头去,还是老嬷嬷忙拿了手帕加以遮掩,方才诊脉。曹公此处的描写颇为传神,聚焦在指甲上的文字也让人不由想起元代杨维祯的诗句:「金凤花开色更鲜,佳人染得指头丹。」晴雯彼时约莫十六岁,正值如花的光景,又兼绝色,再加上这染得红艳的春葱指甲,想象着最擅女工的她在一灯如豆豆的夜里做着针黹活儿,定然美得不可方物。
女性蓄指甲大抵是为了美观,而在彼时,女性的指甲一般也被视作一种身份象征,象征着女子不用劳役、社会地位较高,贵族的女人们甚至为了保护指甲而戴上镶金嵌银、五彩斑斓的指甲套。然而留着长长指甲的晴雯显然不是一个社会地位高的人,她只是一个身份低贱的丫鬟,甚至还及不上一般的丫鬟。她原本是荣府管家赖大家的奴才,先由赖大转送给贾母,再经贾母派给贾宝玉使唤。这样一个「奴才的奴才」,留着精心装涂的三寸指甲,不论是纯粹是为了美观抑或是其他原因,整日价生活在贾府这样一个势利小人成群扎堆的窝里,自然会因标新立异而惹人口舌,能不出事么?
既是水蛇腰、削肩膀,想来晴雯的身形是弱风扶柳般的苗条型,其手指自然也是纤纤玉手了,顺着手指而生长的指甲也必定又细又尖。然而比指甲更尖的无疑是她那张利嘴。宝玉心情不好,见她跌折了扇子,无非迁怒地唠叨了她两句,她立马反唇相讥。袭人从中调停,她越发添了火气,句句含枪带棒地连袭人也一并挖苦得体无完肤,于是也就有了后来「晴雯撕扇」的经典一幕。
秋纹得了王夫人的两件衣裳,欢喜得不得了,她却骂秋纹没见过世面,说王夫人不过是把挑剩下的衣裳给秋纹,还颇为牛气地说了句:「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这句在当今看来颇为普通的一句话在彼时的社会里可是足够骇人听闻的!
小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虾须手镯,平儿和麝月怕她这块「爆炭」知道了会加重病情,意欲瞒住她。不过宝玉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她立马气得「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后来逮住机会还一把抓住坠儿的手,用一丈青一阵乱戳,边戳边骂:「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不如戳烂了。」疼得坠儿乱哭乱喊。
这样的例子在《红楼梦》里实在比比皆是,难可穷举。
脾气直率、说话尖酸在善良的人看来,值得原谅,甚至还带有几分可爱,所以,晴雯决定见容于宝玉、黛玉、平儿这些人。然而对于小人而言,晴雯的利口和坏脾气无疑是罪证。她的坏脾气和爱骂人并非是在个别事件中才有所表现,而是在其生活中一以贯之,而贾府里人物的关系盘根错节,她也就会有意无意地得罪许多不该得罪也不能得罪的人:她骂林之孝的女儿小红,无异于骂林之孝,得罪了手握大权的权奴;骂小丫头被王善保家的看见、被王夫人看见,见罪于贾府高层;她气坠儿偷东西而不等家去的袭人回来而将坠儿撵走,还口口声声地说:「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我们自然有道理。」则得罪了姨娘般的存在——花袭人。
她的野嘴烂舌似乎也造成了她人缘不好。鸳鸯曾对平儿说:「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和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不作?」在这一长串大丫鬟的名字中,却不见晴雯的踪影,绝非偶然。
曾巩有句话说:「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表面的现象常常与事实相反,众人都交口称赞的贤人弄不好就是乱德的乡原小人,而为大众竞相鄙夷的所谓恶人兴许是内心无邪的善者。善恶又岂可让双瞳如豆、一叶迷山的人牝牡骊黄般粗暴认定?个中的冤屈又何可诉说?可是群体性的盲目往往便给抱屈者造就毁灭性的悲剧。坏脾气、讲话不中听的晴雯正是这样的抱屈者。
脂砚斋说:「晴为黛影,袭为钗副」,指出晴雯是作为林黛玉的影子人物来刻画的。然而比之于黛玉的孤苦伶仃,晴雯尤甚。黛玉虽父母双亡,尚且有疼爱她的外祖母,深爱她的宝玉,关爱她胜过姊妹的紫鹃,还有陪伴她的宝钗、探春、湘云等闺蜜,而晴雯有何?父母未曾谋面,所谓的亲人只剩那一对糊涂荒淫的表兄嫂;交心的闺蜜一个没有;所心系的宝玉除了林黛玉之外,给予其他女孩的只是一些无关爱情的怜惜,而她从宝玉身上得到的怜惜甚至还及不上袭人所得到的。但是她却并没有如黛玉那般多愁善感、柔弱不堪,反而总是以强悍的姿态活得活泼有力。她对贾宝玉爱得单纯,并不像一心想做姨娘的袭人富于心计般的「深谋远虑」,只是傻傻地想着与宝玉「横竖在一处」。
她单纯的爱意带着某种贞洁和自重。贾宝玉不无挑逗地想和她一起洗澡,她拒绝说道:「罢罢,我不敢惹爷。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的……」尽管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却不屑于通过如此肮脏的方式来上位。而那个被王夫人肉麻地叫着「我的儿」的花袭人却在书之伊始即略带勾引地与宝玉发生了她口中说出的、污蔑他人的「不才之事」。
袭人因母亲去世而家去时,胆小的宝玉不敢独自在外房里睡,说是「我这外边没个人,我怪怕的,一夜也睡不着。」按说袭人不在,怡红院里的大丫鬟就数晴雯地位最高,理应陪着宝玉在外房睡,然而晴雯却如此安排:「我是在这里睡的。麝月,往他外边睡去。」她总是选择避免一切可能产生的闲言碎语,总是有意与贾宝玉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并非源于不爱,而是源于她的自重。
她的爱还带着不计回报的「忘我」。有次天寒地冻,宝玉嘱咐她将他写的字贴在门斗上,她「亲自爬高上楼梯的贴上」,手冻得僵冷;宝玉的金雀裘烧破了一个洞,她在「头晕眼黑,气喘神虚」的病重时刻几乎搏命般一针一线地缝补至寅正时分(凌晨四点),以至于「力尽神危」,疲惫不堪地瘫软在床上。
她似乎对银样鑞枪头的贾宝玉的软弱个性十分了然,因此对宝玉从来没有任何要求,更加不指望宝玉能够为她做些什么。补金雀裘时,宝玉怕她劳神,她却像个母亲似地教训道:「不用你蝎蝎螯螯的,我自知道。」也许是心疼或者愧疚,唠叨的宝玉在一旁各种殷勤似地关心,她反而更担心宝玉:「小祖宗,只管睡去,再熬上半夜,明儿眼睛抠搂了,怎么处?」
即使是在生命垂危、与宝玉行将阴阳两隔故而依依不舍之时,她还在一心为宝玉着想,「知宝玉难行,遂用被蒙头,总不理他,宝玉方才出来。」佛家说最深的爱是「无缘」之爱,「缘」指的是条件。袭人曾对贾宝玉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死呢。」袭人不可谓不爱宝玉,然而却是一种有条件、有限度、掺杂着功利的爱。而晴雯的爱却单纯得似一张白纸,可以想见,宝玉哪怕真的成了强盗贼寇,她也必定永久相随无疑。
临死之时她似乎还是带着她固有的坏脾气,明知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依然为自己作最后的辩白:「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我是个狐狸精?」她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并将贴身的旧红绫袄脱下一并交给宝玉:「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一样了。」
剪刀终于剪断了她标签式的指甲,仿佛也剪断了她在世间唯一的牵挂,她短暂的一生也随即归于尘土。死前她直着脖子叫了一夜的是她从来未曾见过的娘,而不是宝玉。讽刺的是,这个在正襟危坐的王夫人和飞扬跋扈的奸奴们眼中的「狐狸精」最终却被她的表嫂——荒淫无耻的多姑娘见证了她的清白。
「自为红绡帐里,公子情深;始信黄土垄中,女儿命薄」……诗论家们对《红楼梦》的诗词大都评价不甚高,而宝玉为晴雯撰写的这篇《芙蓉女儿诔》却得到了近乎一致的称誉。这是晴雯的血泪浇筑而成,也是整部小说最长的一篇文章,作者对晴雯的偏爱于此可见一斑,宜乎悲恻动人若斯矣!
行文至此,言犹未尽,故而以一首七律(平水七虞韵)补之,虽辞劣不足达意,聊以嗟叹耳:
举目茫茫来去孤,
天生西子亦何辜?
心高每被薋葹妒,
身洁反遭奸妇诬。
堪恨芙蓉空抱屈,
岂期银鑞枉嗟吁?
可怜魂断无人顾,
何处阿娘闻汝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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