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仲裁机构
国外仲裁机构是指除中国外其他国家和国际上常设的对外贸易仲裁机构。
分类
这些仲裁机构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如英国伦敦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义大利仲裁协会等。
第二类是设立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的仲裁机构,如伦敦油籽协会、伦敦穀物贸易会、伦敦羊毛终点市场协会、伦敦黄麻协会等行业协会所设立的仲裁机构。
功能
这类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审理争议案件时,可直接适用该行业的有关惯例。此外,还有些国际性的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是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中国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争议中,儘量争取把争议提交中国的常设仲裁机构处理,但并不排斥在特定的情况下,根据平等互利的仲裁协定,将有关争议提交外国的或国际仲裁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