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式
劳动争议处理程式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式。根据劳动争议所具有的特点,处理劳动争议不.採用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的程式,而是採用行政程式和诉讼程式相结合的特别程式。
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式:(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定。(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3)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式解决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