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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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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山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1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计画录用调配股、人事任免奖惩股、科技干部管理股、工资福利保险股、劳动管理股、社会保险管理股、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股、监察大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 外文名:Shanyang county personnel and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隶属:县政府
  • 内设机构:11个股室
  • 职责:指导协调政府奖励表彰活动等
  • 局 长:周训焱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我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方案,管理办法,综合机关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适应本县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劳动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政策,编制下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画、工资总额计画和增人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管理县乡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档案管理;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根据市军转干部的安置办法,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起草本县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法规,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和标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谘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和监察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範。
3、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规定,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县、乡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设定、比例限额的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
4、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十百千”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岗位设定、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的上报工作。
5、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发展和规範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拟定本县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地区津贴制度;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审核工作;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证标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7、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法规政策,研究本县管理办法,制定我县引进国外智力计画,并监督执行,归口管理来山工作及外国专家及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8、负责对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系统的统计、宣传及信息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研究制定本县实施办法;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政府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的人员。
10、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的管理规划;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资企业驻山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资在山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谘询和培训业务的管理办法。
11、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役制度实施办法。
12、制定和组织实施劳动关係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度的规範;代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仲裁规範和规则的实施办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企业劳动模範。
13、拟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社会化。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行机构的资格认证标準;制定全县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证标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16、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技成果推广套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準化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劳动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7、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办业务

人事计画录用调配股:
1、人员流动
2、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作分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3、干部商调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
5、人员病休审批
6、转正定级审批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8、档案查询与提取;档案材料整理归档;档案转移及接收
人事任免奖惩股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2、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3、司站级干部平级调整
4、司站级干部考察任命
5、晋升办事员
6、晋升科员
7、晋升副主任科员
8、晋升主任科员
9、辞退
10、辞职
11、表彰奖励
12、惩处
科技干部管理股
1、职称外语考试报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2、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办理
3、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
4、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主要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岗位设定方案实施聘任;受聘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是否符合人劳发(2003)178号档案《山阳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中规定的聘任程式
工资福利保险股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及等级晋升调整工资
2、机关、事业单位两年考核、三年优秀晋升工资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4、机关、事业单位浮动工资、地区津贴
5、机关、事业单位浮动转固定
6、机关(或参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年晋升级别工资
7、机关(或参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优秀奖励晋升工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有关津贴
9、机关事业单位增加退休(职)费审核
10、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审核
11、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审核
1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关係转移
劳动管理股
1、工人流动
2、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聘用
3、工人商调
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审批
5、工人病休审批
6、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人工龄认定
社会保险管理股
1、企业职工伤(亡)认定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亡)认定
3、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
4、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包括特殊工种、病残、伤残、政策性提前退休)
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伤病残鉴定
6、企业职工伤病残鉴定
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股办事指南
1、人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
2、劳动契约鉴证
3、事业单位聘用契约鉴证
山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1、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查处违法案件
2、劳动保障年检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人才交流
2、人事代理
3、非普通院校毕业生办理人才入库
4、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领导班子

局 长:周训焱
书 记:牛新宇
纪检组长:于彦亭
副 局 长:刘先明
副 局 长:刘天权
副 局 长: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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