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岳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法人:贺志辉
- 单位性质:地方行政机关
- 所属区域:广安市|岳池县
基本信息
单位法人: | 贺志辉 | 举办单位: | 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性质: | 地方行政机关 | 直属单位: | |
法人证书: | 机构代码: | 00877034-1 | |
所属区域: | 广安市|岳池县 | 所属行业: | 行政 |
联繫电话: | 传真号码: | ||
开办资金: | 经费来源: | ||
电子邮件: | 成立时间: | 2001-11 | |
人员编制: | 14 | 在职人数: | 13 |
邮政编码: | 638300 | 单位网址: | |
单位住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后山大院 |
机构处室
办公室
负责人: 李红军
职务:副主任

工作职责: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草拟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拟定年度工作计画、总结及有关报告文稿,负责协调、督查、督办、汇总编制局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
就业工资股
负责人: 王仁国
职务: 股长
工作职责:拟定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则和就业服务事业发展体系的建设规划。
后山大院
社会保险股
负责人: 李红军
职务: 副股长

工作职责: 执行各种社会保险政策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制定县级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本政策。
军官转业安置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画,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指导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军转干部安置、选调、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制度;负责全县晋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审查推荐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岳池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岳池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管理全县专家信息库;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计画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繫与合作;负责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名工作。
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岳池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岳池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管理全县专家信息库;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计画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繫与合作;负责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名工作。
公务员管理股
制定公务员职务分类、考核、奖惩、任用、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务员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务员调配、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负责机关公务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人员统计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设定、考核、任免、奖惩、解聘、辞聘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许可权,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聘用)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範;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藏区内调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契约鉴证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
工资福利股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认定、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更改工作;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社会保险股
负责拟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拟订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负责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以及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範围及支付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範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準;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负责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拟订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準;开展工伤调查、工伤认定,组织参加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残人员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办理企业职工连续工龄的认定工作;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请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髮放工作
负责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以及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範围及支付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範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準;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负责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拟订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準;开展工伤调查、工伤认定,组织参加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残人员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準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办理企业职工连续工龄的认定工作;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请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髮放工作
调解仲裁股
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係三方协调工作机制;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契约、聘用契约实施鉴证和对集体契约进行审查;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股
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政监督检查权;依法开展全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参与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和颁证;组织协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
服务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规範性档案、基本标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谘询机构的管理规划并实施管理。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方法。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全县公民境外就业及境外人员在本区就业的管理,综合管理劳务输出,按照有关政策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涉外企业劳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準和行业标準的实施办法,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制定技工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法。拟定调整劳动关係地方规範性档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制的实施,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并发布全县地方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準。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巨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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