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龙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1月,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股为其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本级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现有编制2名,仲裁员2名,其中专职仲裁员1名,书记员1名。
龙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展
多年来,龙江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具体指导下,秉承以“树形象、立新风、服务社会”为出发点,以“公平、公正、依法裁决”为原则,以“构建和谐劳动关係”为目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理念,全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年均办案量达到10件左右,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9%以上;年均裁决调解各项待遇70万元左右,其中,调解金额就达到了年均38万元左右,调解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有力促进了劳动人事关係的和谐与稳定,为龙江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龙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负责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上级仲裁委员会指定交办的各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4、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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