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绥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2011年12月经绥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原绥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绥化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併,成立了绥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及仲裁员的聘任工作。
基本介绍
- 组织机构名称:绥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
单位介绍
绥化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为绥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隶属于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级单位。
主要职能
1、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3、负责接待和处理本市涉劳涉人来信、来访、来电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政策法律谘询;
4、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工作,以及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劳动人事仲裁院内设综合科、立案与审理监督庭、劳动仲裁庭、人事仲裁庭4个科(庭)室,现有工作人员2人,兼职人员2人。
服务宗旨
我院在上级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贯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全力推动了和谐劳动关係的建设。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力度,在处理案件中坚持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目标,结案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以民众满意为根本,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和部门间的业务沟通,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以建章立制为重点,促进管理规範化,大力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便民和高效运作,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主要成就
2011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件,结案69件,结案率100%;共接待全市涉人劳民众来信来访340件次2200人,代政府调查覆核信访案件43件;处理省市交办进京到省越级访案件21件;处理转办信函30件,信访立案处理5件,结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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