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抚州市人社局直属单位。
1、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契约法》、《劳动契约法实施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
2、负责处理抚州市城区範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3、负责对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
4、负责对具备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的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和按规定做好仲裁员登记注册工作;
5、负责管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文书、档案、印鉴等资料工作;
6、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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