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在整合原市南区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与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基础上,经区编办批覆正式合併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 属性:劳动部与人事部合併
- 性质:经区编办批覆正式合
- 特徵:经区编办批覆正式合併
机构构成
自2009年大部制改革以来,劳动部与人事部合併,我区在2011年4月15日成立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由常设机构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承担日常工作。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在整合原市南区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与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基础上,经区编办批覆正式合併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
行政职能
市南区是我市金融、贸易、旅游、物流中心,企业密度大用工人员多,也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区域。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市南劳动争议仲裁院按照“应对挑战,把握规律”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由“以裁决为主”向“以调解为主”进而向“以预防为主”的转变,初步建立了争议预防、争议调解、争议仲裁三位一体的调解仲裁工作新格局。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下,调解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以维权为己任,积极探索创造性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巡迴庭制度。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类别、涉及人数、行业特点、社会影响等,在每个街道选择一件有代表性的案件在街保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并欢迎民众旁听,在专职仲裁员的指导下,由街道调解员进行案前调解,有效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与区法院建立诉裁衔接联动机制。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审理等程式性和实体性问题,以及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双向沟通和研讨,就重大议题达成一致,在我院派出巡迴法庭,并建立协助查证委託制度。三是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仲裁联动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成立全市首家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案前先行调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联动,在我院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更好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地址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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