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友谊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2011年12月调整组建友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劳动仲裁院,为其常设办事机构,是隶属于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县本级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编制 6人,现有仲裁员3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友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成立时间:1989年
- 地区:友谊县
- 工作: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简介
多年来,友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公平、公正、依法裁决”为原则。
详情
机构始终以及时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导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理念。有力的促进了劳动人事关係的和谐与稳定。在实体化建设上,设立了独立的工作和办案场所,建立了标準化的仲裁审理庭,配备了专业化的审理设备和专职仲裁工作人员。近几年来,年均办案量达到15件左右,案件结案率保持在100%以上。有力促进了劳动人事关係的和谐与稳定,为友谊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友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负责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民众来信、电话、传真、网路投诉、谘询等其他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复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及本部门、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有关突发性民众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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