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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

国家法律法规,由劳动部于1997-03-03发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劳部发[1997]78号
  • 发布日期:1997-03-03
  • 生效日期:1997-03-03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
(劳办发〔1997〕24号)
云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请示》(云劳〔1997〕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覆如下:
关于职工因经济问题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未能证实其所造成损失的具体金额,而在已超过退休年龄后才得到确认的问题,我们认为,根据这类人员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要求职工进行赔偿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但不宜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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