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依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85年8月1日,2011年12月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和县编委批准,调整组建依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依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成立时间:1985年8月1日
- 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
- 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
简介
仲裁委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委员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工信局副局长、县工会主席、县公安局政委、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司法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文体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县人社局主管领导、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担任。依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常设办事机构,隶属于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情
近年以来,我们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谋划本职工作,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仲裁紧密结合起来,以国家《调解仲裁法》基础,以扎扎实实的抓好调解仲裁工作为主要措施,着力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民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努力促进和谐劳动关係为主线,全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县年均办案量10件左右,案件结案率保持在100%,调解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
近年来,连续被市人社局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依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主要职责:
1、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
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障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契约、集体契约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县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係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契约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契约关係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契约进行鉴证。
6、及时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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