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单位从业人员
- 外文名:The unit employees
- 包括:在岗职工等
- 性质:职工
包括在岗职工、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港澳台方人员和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係的职工。
单位从业人员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 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係的职工;
- 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 包发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卸、包装等工作使用的人员;包发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建筑物清洗、室内外卫生清扫、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画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作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 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