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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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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蔡县人社局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划管理、结构调整;对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与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画和工资计画,指导规範全县企业工资标準;负责全县的人力资源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地点:河南省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划管理、结构调整;对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与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画和工资计画,指导规範全县企业工资标準;负责全县的人力资源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制订全县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画、劳动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和劳动工作巨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调研讨论。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各项配套法规,根据许可权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惩、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迴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报告等细则,对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各县直、乡(镇)单位,实施公务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就业服务、就业政策落实工作,统筹管理城乡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培训数量与质量;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务输出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创造有利于各类人员就业的良好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规定,承办县政府管理的公务员的任免工作;审核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
(六)制订全县人才流动规划和实施办法;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归口管理全县智力引进工作。
(七)按照人力资源关係的基本準则,管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立与完善劳动关係体系,执行劳动争议法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模範的评定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和资格考试、职务聘任等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十)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对全县企业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巨观管理;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分配关係,完善劳动收入分配製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十一)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等各类社会群体社会保险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许可权,完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乡(镇)社会保险基层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全面健康发展。
(十二)管理、指导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技工学校、职业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转业军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转业军官就业安置、待遇落实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核准、鉴定、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群体、农民工、企业职工和学徒的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制订全县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统计报表的收集上报、解释说明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办交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股(室)。
(一) 办公室
综合服务、协调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审计、车辆管理、安全保密、督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干部股(另挂新蔡县军官转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根据干部管理许可权,负责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惩、纪律、职务升降、任免、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解聘等事宜;承办县直单位和乡镇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不含党群系统);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员的任免;负责为毕业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干部调配工作;承办干部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以政府名义举办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核报请县政府批准的奖励和处分;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管理转业军官的专项经费。
(三)教育培训股
制订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画的巨观调控政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及数据综合分析工作。
(四)工资股
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审核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升级方案、增资政策执行情况和备案工作;按照人事管理许可权,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转正定级和调动后的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数据上报工作。
(五)劳动关係与监察股
负责全县劳动监察工作;指导和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各类劳动契约,落实劳动关係调整的有关政策、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定劳动契约;负责推动企业开展定员定额安置富余职工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调配工作;制订劳动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落实县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进入县就业的政策;负责核定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鈎基数,指导企业搞活内部分配,监督检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落实。
(六)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工作;负责监督资格证书、聘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建设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七)保险福利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审核办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死亡及遗嘱生活困难等各项手续的审批工作;负责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指导、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工保险福利政策落实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工伤病残和职业病例的劳动鉴定工作,审核报批因公致残材料;审查核发《职工工伤证》;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职工休息、休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挂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执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係;负责和指导人事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定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劳动契约的鉴证;负责全县人保系统信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九)职业技能开发股
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在职职工技能培训;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準和待业标準,拟定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职业技能考核和发证工作;核发全县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负责管理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和县级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定。

二级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7个二级机构。
(一)人才交流中心
1、负责拟定全县人才资源开发整体规划和人才需求规划。
2、负责全县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
3、负责组织各类人才技能培训、智力开发、人才输出。
4、负责办理辞职辞退人员及辞职后的复职手续。
5、负责全县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管理以及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人事代理政策和实施办法、国家人才交流政策法规的宣传、谘询。接受单位委託进行人才规划。
7、负责办理代理单位人员的人事关係档案、保留身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连续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晋升职称考评、办理调动手续、代办社会统筹、挂靠户口关係、因私出国政审、接转组织关係、出具有关人事证明等服务。开展单纯存档、接受异地人事代理。
8、负责委託招聘人才的考试考评工作。
9、负责全县人才市场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全县人才专业需求调查,拟定人才引进规划和实施办法。
10、负责全县紧缺人才的引进、人才交流政策谘询、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核、指导、监督和管理、人才招聘及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管理。
11、负责办理进入人才市场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12、负责委託单位交流人才的能力素质测评工作。
2008年被新蔡县文明办授予“县级文单位”,2007年3月被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评为“人事代理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市人才交流中心评为“全市人事代理人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就业中心
1、对社会劳动力(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就业登记、资源统计和组织管理,全面掌握社会劳动力的资源状况。
2、举办职业介绍、开展劳务交流、求职登记、网路信息谘询和就业指导,促进劳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实现相互选择提供服务。
3、举办就业训练,推动社会各方面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开展就业训练和转业转岗训练,为求职者创造就业条件。
4、对企业下岗职工进行登记、管理,接收失业职工,广开就业门路,组织生产自救,为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5、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使用、发放和管理,为失业职工提供社会保障。
6、做好城镇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劳动生产基地,推动经济联合,组织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就业。
(三)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落实小额贷款扶持政策,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指导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日常工作。定期对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蹤回访。提请县协调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并审议调整担保基金规模。与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经办银行共同审议、核消坏帐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负责担保基金管理和协调落实贴息资金。会同有关机构搞好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创业培训并协助经办银行做好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四)医保中心
承担全县城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企业军转乾、8023部队转业人员、1-6级伤残军人、困企退休人员参保、续保、保费征缴、信息管理、参保患者的报销审理及支付、全县城乡全体离休老干部的医疗费用审理、报销等项工作。编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拨付。
新蔡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05年、2008年以及2009年都被评为市级医保经办先进单位;2008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条件的审查和稽核,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养老保险关係的接续和转移等。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自开展工作以来已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先进单位”,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现有干部职工17人,内设五个股室,承担着全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业务,主要是负责1万名参保职工养老金征缴、记帐和4000多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髮放服务。 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被市社保局评为优秀单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9年被市评为优质服务视窗。
(七)劳动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八)工伤保险所
工伤保险所承担全县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保费征缴、信息管理,参保人员工伤的支付、报销,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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