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1)全部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3)私营业主;(4)个体户主;(5)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
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係的职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