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总论(张艳译图书)
《德国民法总论》是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Hans Brox/Walker Wolf-Dietrich。
基本介绍
- 书名:德国民法总论
- 作者:Hans Brox/Walker Wolf-Dietrich
- 原版名称:Allgemeiner Teil des BGB
- 译者:张艳
- ISBN:9787300149356
- 页数:502
- 定价:98.00元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2-7
- 丛书:法学译丛·民商法系列
内容简介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33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複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汉斯·布洛克斯 (Hans Brox) (1920-2009), 1949年于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59年于明斯特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1年任美因茨大学副教授,1962年起任明斯特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64至1994年为北莱茵州宪法法院成员,1967年至1975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75年获得联邦星级十字勋章。他所编写的每一本法学教科书都是在德国最成功,再版次数最多的法学教材。
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Wolf-Dietrich Walker) (1955- ) , 1984年于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92年至今任吉森大学民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96至1997年任吉森大学法学院院长。累计发表独着及合着十余部,论文几十篇。主要研究方向:劳动法和社会法。
译者简介
张艳,1984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至2008年就读于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至今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得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提供的优秀外籍博士奖学金。读博期间,独自承担本书翻译工作以及《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一书的校对工作,并作为译者之一参与了《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现为中国留德法律学人协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消费者保护法和银行法。
校者简介
杨大可 生于1983年,吉林长春人。2006年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于德国波恩大学获比较法硕士学位(L.L.M.);此后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译者之一参与了《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工作并独立翻译《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一书。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法、民法和资本市场法。
目录
第一部分引言
写在前面的思考
1法、私法和民法
2《民法典》
3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法律行为
第一章基础
4契约、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
5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
6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7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第二章契约缔结
8要约和承诺
9对指向缔结契约的意思表示的撤回
10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契约缔结和包含滥用性
条款(MiBbrfiLmhlicheKlauseln)的消费者契约的缔结
11合意和不合意
第三章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2行为能力
13法律行为的形式
14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
15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
第四章意思瑕疵
16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
17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
18错误
19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
20双方动机错误
第五章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2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22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六章代理
23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
24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
25委託代理权
26对代理权的限制
27无代理权的代理
第三部分权利
第一章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
28私法关係以及权利
29主观权利的取得
30请求权
31抗辩
32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
第二章权利主体
33自然人
34法人
第三章权利客体
35一般权利客体
36物
第四部分期间和期日
37期间和期日
第五部分附加内容
38案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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