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法法律原理与实证解析
《破产法法律原理与实证解析》是2004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孙应徵。
基本介绍
- 书名:破产法法律原理与实证解析
- 作者:孙应徵编
- ISBN:9787801616500
- 页数:571 页
- 定价:35.0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4年1月
- 装帧:平装
- 开本:32
- 丛书系列:民商法理论与审判实务丛书
编辑推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新的市场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破产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热点。但是,由于1986年我国所颁布的破产法,受到当时情况的局限,在执行中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给审判实践带来许多困惑。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1991.年、2002年相继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为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省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多,并呈现出一些複杂的情况:
一是、企业破产由“冷”变“热”,破产案件大幅上升,其数量是《破产法》实施后10年的20倍,成为民商事审判的重要任务;
二是、破产主体类型多样化,破产审理的难度增大。过去破产企业主体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结构的调整,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破产企业的主体呈多样化。从企业所有制性质看,除国有企业外,还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从企业经营类型看,有工业企业,也有商业企业。以上企业还伴随着不同的投资方式和经营方式,如参股、入股、承包、租赁、联营。破产企业主体的多样性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以及企业之间相互投资的关联性,给法院确定破产财产的範围以及破产财产的评估、变现带来了新的难题。
三是、破产案件工作量大,法律关係複杂,审理周期长。绝大部分破产企业是经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老工业企业,破产清算中资产的清理、评估,债权、债务的调查、确认等工作难度大。破产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企业与其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各类契约关係,还涉及工商、税务、劳动、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关係,法律关係複杂。有的一件破产案件的工作量能抵上百件普通经济纠纷案件。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比普通案件的长。
四是、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资产变现难、财产分配率低,债权人特别是金融债权人意见大。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的主要原因是:债权形成时间长,有的已过诉讼时效;企业管理上存在疏漏,失去证据;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有的“下落不明”,有的无力清偿。就法院而言,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而又拒不清偿的债务人,就由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执行力量不足,无法逐一强制执行。破产财产变现难的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陈旧老化的设备本身就不值钱,专用设备的变现又很难找到买主。大部分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无偿划拨,企业破产后,国家予以收回,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土地、厂房等不动产往往又为银行贷款设定了抵押担保.银行行使别除权后,这部分财产也不能列入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原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用以及欠交各种保险金严重,而这部分又应作为职工内偾,在第一顺序予以清偿。在上述因素影响下,用于清偿第二顺序和第三顺序的破产财产所剩无几,一般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大部分为零,偾权人的意见很大。
五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可操作性差,加之,我国缺乏一支专业性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队伍,不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地进行。
六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与法院的司法行为合为一体。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不单纯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从其建立就担负着政府进行最佳化资本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艰巨任务。企业破产的最大障碍在于职工的安置。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推动企业破产制度的实施、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破产顶案的提出、清算组的组成、破产职工的安置等都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参与。
内容简介
《破产法法律原理与实证解析》对破产法进行案例研究,论述了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精选案例进行评析,并给出了审理破产案件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破产法律文书样式。
本书包括:破产法法律原理;疑难案件实证解析;相关法律规範、司法解释;破产案件文书样式四编。
图书目录
第一编破产法法律原理
第一章破产制度绪论………………………………………(3)
第一节破产的概念………………………………………(3)
一、破产的概念…………………………………………(3)
二、破产法的概念………………………………………(3)
三、破产概念的特徵……………………………………(4)
四、破产程式的性质……………………………………(6)
五、破产法律制度的作用………………………………(7)
第二节我国破产制度的历史发展………………………(8)
一、旧中国的破产法律制度……………………………(8)
二、新中国的破产法律制度……………………………(9)
第三节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原则………………………(12)
第四节我国企业破产的类型及法律适用………………(15)
一、一般企业破产………………………………………(15)
二、政策性破产…………………………………………(18)
三、政策性破产与一般企业破产的主要区别…………(21)
第二章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23)
第一节破产申请的提出…………………………………(23)
一、破产申请的要件……………………………………(23)
第一章破产制度绪论………………………………………(3)
第一节破产的概念………………………………………(3)
一、破产的概念…………………………………………(3)
二、破产法的概念………………………………………(3)
三、破产概念的特徵……………………………………(4)
四、破产程式的性质……………………………………(6)
五、破产法律制度的作用………………………………(7)
第二节我国破产制度的历史发展………………………(8)
一、旧中国的破产法律制度……………………………(8)
二、新中国的破产法律制度……………………………(9)
第三节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原则………………………(12)
第四节我国企业破产的类型及法律适用………………(15)
一、一般企业破产………………………………………(15)
二、政策性破产…………………………………………(18)
三、政策性破产与一般企业破产的主要区别…………(21)
第二章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23)
第一节破产申请的提出…………………………………(23)
一、破产申请的要件……………………………………(23)
.二、破产申请的效力……………………………………(33)
第二节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34)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34)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37)
第三章破产债权……………………………………………(46)
第一节破产债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46)
第二节破产债权的範围…………………………………(49)
一、破产债权的种类……………………………………(49)
二、除斥债权与劣后债权………………………………(57)
第三节破产债权的申报和审查确认……………………(61)
第四章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77)
第一节外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立法的概况…………(78)
一、关于破产和解制度…………………………………(78)
二、关于破产整顿制度…………………………………(79)
第二节我国的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81)
一、我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的法律渊源及其
分析…………………………………………………(81)
二、我国和解与整顿制度的基本内容…………………(84)
三、我国和解与整顿制度的主要特点…………………(88)
四、我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的期限及立法建议……(89)
第五章破产宣告……………………………………………(90)
第一节破产宣告及其特徵………………………………(90)
第二节破产宣告的条件…………………………………(91)
第三节破产宣告的时间…………………………………(94)
第四节破产宣告的形式…………………………………(96)
第五节破产宣告的效力…………………………………(101)
第六章清算组………………………………………………(107)
第一节清算组的成立和组成……………………………(107)
第二节清算组的法律地位和性质………………………(112)
第三节清算组的职责和监督……………………………(116)
一、清算组的职责………………………………………(116)
二、对清算组的监督……………………………………(123)
第四节清算组的法律责任………………………………(124)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126)
第一节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及组成………………………(126)
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126)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127)
第二节债权人会议的召开………………………………(130)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130)
二、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主持…………………………(130)
三、债权人会议主席……………………………………(131)
四、债权人会议的列席…………………………………(132)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的职权………………………………(133)
一、审查与确认债权……………………………………(133)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定…………………………………(134)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分和分配方案……………(134)
第四节债权人会议的决议………………………………(135)
一、债权人会议决议……………………………………(135)
二、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机制……………………………(135)
三、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效力及其限制…………………(137)
第五节监督人……………………………………………(138)
第八章破产财产……………………………………………(140)
第一节破产财产的概念及特徵…………………………(140)
第二节破产财产的範围…………………………………(141)
第三节破产财产的确认…………………………………(143)
第四节破产财产的追索…………………………………(153)
第五节破产财产的变现…………………………………(156)
第六节破产财产分配……………………………………(162)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形成…………………………(162)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确认…………………………(165)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165)
四、破产财产的分配……………………………………(167)
第九章破产费用……………………………………………(173)
第一节破产费用及其特点………………………………(173)
第二节破产费用、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174)
第三节破产费用的範围…………………………………(175)
第四节破产费用的支付与监督…………………………(178)
一、破产费用由破产清算组支付………………………(178)
二、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费用支付的监督………………(178)
三、法院对破产费用支付的监督………………………(179)
第十章破产程式的终结……………………………………(180)
第一节破产程式终结概述………………………………(180)
一、破产程式终结的概念………………………………(180)
二、破产程式终结的分类………………………………(181)
第二节破产程式终结的事由……………………………(181)
一、破产程式终结的法定事由及其适用………………(181)
二、《审理规定》与《破产法》在破产程式终结
事由方面不同规定的比较…………………………(183)
三、审判实践对现行破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
——破产程式终结的酌定情形……………………(184)
第三节破产程式终结的程式……………………………(186)
第四节破产程式终结后的工作…………………………(190)
第十一章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192)
第一节别除权……………………………………………(192)
一、别除权制度概述……………………………………(192)
二、别除权产生的法律依据……………………………(196)
三、定金担保与别除权的问题…………………………(206)
四、别除权人的破产申请权与债权申报等问题………(208)
五、别除权之间的清偿顺序……………………………(212)
六、担保物及其担保物的代位物………………………(215)
第二节取回权……………………………………………(216)
一、取回权的概念………………………………………(216)
二、取回权的特徵………………………………………(217)
三、取回权的种类………………………………………(218)
第三节撤销权………………………………………(228)
一、撤销权的概念………………………………………(228)
二、撤销权的特徵………………………………………(229)
三、撤销权行使方式和效力……………………………(230)
四、破产案件审理中适用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230)
第四节抵销权………………………………………(236)
一、抵销权的概念与特徵………………………………(236)
二、抵销权的成立条件及适用範围……………………(238)
三、抵销权的扩张………………………………………(240)
四、抵销权的限制………………………………………(242)
第十二章破产程式中涉诉案件处理及有关裁定
异议的审理………………………………………(246)
第一节破产程式中涉诉案件的处理……………………(246)
一、破产程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式的关係……………(247)
二、破产程式与执行程式的关係………………………(253)
三、破产程式中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
及许可权………………………………………………(256)
第二节不予受理裁定的审理……………………………(259)
第三节不服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审查…………………(268)
第四节不服破产宣告裁定的审查………………………(273)
第五节不服财产分配裁定的审查………………………(284)
第六节上级法院发现错误裁定的处理…………………(291)
第二编疑难案件实证解析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a县支行不服a县人民法院裁定
宣告a县棉花公司破产还债申诉案…………………(301)
2.宜昌飞龙轧钢总厂申请破产案…………………………(311)
3.宜昌市电子管厂宣告破产案……………………………(314)
4.襄樊红卫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式终结………(318)
5.某市合成纤维厂申请破产案……………………………(321)
6.襄樊金瑞钢铁公司申请破产案…………………………(325)
7.中国机电设备中南公司申请破产连带其设定的不具
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一併破产案……………………(328)
8.人身损害赔偿金在破产程式中的清偿顺序……………(334)
第三编相关法律规範、司法解释
(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 …………………………………(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1996年3月17日) …………………………………(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1999年12月25日修正)……………………………(3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
(1995年6月30日) …………………………………(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节录)
(1996年7月5日)……………………………………(37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7月30日) …………………………………(37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1年11月7日) …………………………………(39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意见(节录)
(1992年7月14日) …………………………………(405)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
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覆
(2002年4月18日) …………………………………(40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
等问题的批覆
(2003年4月16日) …………………………………(40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
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契约的效力问题的批覆
(2002年6月18日) …………………………………(41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
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2001年8月10日) ……………………一…………·(41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
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覆
(1993年9月17日) …………………………………(416)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契约纠纷案件与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工作协调问题
的复函
(1990年10月6日) …………………………………(41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内蒙古化肥生产供销技术服务联营公司申请破产
一案的复函
(1991年6月7日)……………………………………(41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
费用应缴纳至何时问题的批覆
(1996年11月22日)…………………………………(41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破产一案和佛山市石湾区对
外贸易公司诉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联营契约投资纠
纷一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2年4月2日)……………………………………(42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破产程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
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
如何处理问题的批覆
(1996年8月13日) …………………………………(42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
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 …………………………………(42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
复函
(1995年4月10日) …………………………………(42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
受理问题的批覆
(1997年7月31日) …………………………………(42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
问题的通知
(1997年3月6日)……………………………………(425)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档案第三条应注意
的问题的通知
(1998年7月31日) …………………………………(42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式
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契约
是否有效问题的批覆
(2000年12月1日) …………………………………(430)
人民法院对外委託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002年3月27日) …………………………………(431)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关于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偿
顺序问题的复函
(1999年5月14日) …………………………………(434)
附: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请对破产企业所欠职212212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清偿顺序进行司法解释的函
(1999年3月21日) ……………………………(435)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贷款应
如何清偿的复函
(1997年7月1日)……………………………………(437)
(二)相关法律规範
国务院
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25日)…………………………………(438)
国务院
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7年3月2日)……………………………………(443)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
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2000年)………………………………………………(452)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
报告》的通知
(2001年4月12日) …………………………………(455)
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1年3月16日) ……………………………(455)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00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0年3月15日) …………………………………(461)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1999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项目有关问题的
通知
(2000年2月23日) …………………………………(465)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下发2000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结转项目的通知
(2001年4月4日)……………………………………(467)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中央所属军工企业等三类企业关闭破产适用政策问
题的意见
(2001年2月9日)……………………………………(469)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併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6年7月25日) …………………………………(470)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1999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16日) …………………………………(47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做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1999年12月1日) …………………………………(47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
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
(2000年3月5日)……………………………………(480)
劳动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
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1995年5月22日) …………………………………(482)
劳动部
对《关于破产企业能否成为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1996年8月20日) …………………………………(484)
劳动部
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
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
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1997年9月30日) …………………………………(48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1998年10月26日)…………………………………(48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9年2月24日) …………………………………(48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兼併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函
(2000年5月25日) …………………………………(491)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
(1996年8月30日) …………………………………(492)
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492)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
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7月30日) …………………………………(498)
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498)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1999年3月2日)……………………………………(508)
附:财政部
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508)
财政部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3月25日) …………………………………(513)
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51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522)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
(1992年7月18日) …………………………………(528)
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529)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2月17日) …………………………………(543)
第四编破产案件文书样式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551)
被申请破产人须知……………………………………………(552)
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553)
中止其他查封通知书…………………………………………(554)
中止执行通知书………………………………………………(555)
终结(或中止)诉讼通知书…………………………………(556)
案件移送通知书………………………………………………(557)
认可和解协定裁定书…………………………………………(558)
终结和解程式裁定书…………………………………………(559)
民事裁定书……………………………………………………(560)
债权人登记表……………………………………一…………‘(561)
民事裁定书……………………………………………………(562)
破产公告………………………………………………………(563)
指定成立清算组函……………………………………………(564)
偿还财物通知书………………………………………………(565)
领取分配财产通知书…………………………………………(566)
破产程式终结裁定书…………………………………………(567)
总计570页
第二节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34)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34)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37)
第三章破产债权……………………………………………(46)
第一节破产债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46)
第二节破产债权的範围…………………………………(49)
一、破产债权的种类……………………………………(49)
二、除斥债权与劣后债权………………………………(57)
第三节破产债权的申报和审查确认……………………(61)
第四章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77)
第一节外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立法的概况…………(78)
一、关于破产和解制度…………………………………(78)
二、关于破产整顿制度…………………………………(79)
第二节我国的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81)
一、我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的法律渊源及其
分析…………………………………………………(81)
二、我国和解与整顿制度的基本内容…………………(84)
三、我国和解与整顿制度的主要特点…………………(88)
四、我国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的期限及立法建议……(89)
第五章破产宣告……………………………………………(90)
第一节破产宣告及其特徵………………………………(90)
第二节破产宣告的条件…………………………………(91)
第三节破产宣告的时间…………………………………(94)
第四节破产宣告的形式…………………………………(96)
第五节破产宣告的效力…………………………………(101)
第六章清算组………………………………………………(107)
第一节清算组的成立和组成……………………………(107)
第二节清算组的法律地位和性质………………………(112)
第三节清算组的职责和监督……………………………(116)
一、清算组的职责………………………………………(116)
二、对清算组的监督……………………………………(123)
第四节清算组的法律责任………………………………(124)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126)
第一节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及组成………………………(126)
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126)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127)
第二节债权人会议的召开………………………………(130)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130)
二、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主持…………………………(130)
三、债权人会议主席……………………………………(131)
四、债权人会议的列席…………………………………(132)
第三节债权人会议的职权………………………………(133)
一、审查与确认债权……………………………………(133)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定…………………………………(134)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分和分配方案……………(134)
第四节债权人会议的决议………………………………(135)
一、债权人会议决议……………………………………(135)
二、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机制……………………………(135)
三、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效力及其限制…………………(137)
第五节监督人……………………………………………(138)
第八章破产财产……………………………………………(140)
第一节破产财产的概念及特徵…………………………(140)
第二节破产财产的範围…………………………………(141)
第三节破产财产的确认…………………………………(143)
第四节破产财产的追索…………………………………(153)
第五节破产财产的变现…………………………………(156)
第六节破产财产分配……………………………………(162)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形成…………………………(162)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确认…………………………(165)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165)
四、破产财产的分配……………………………………(167)
第九章破产费用……………………………………………(173)
第一节破产费用及其特点………………………………(173)
第二节破产费用、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174)
第三节破产费用的範围…………………………………(175)
第四节破产费用的支付与监督…………………………(178)
一、破产费用由破产清算组支付………………………(178)
二、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费用支付的监督………………(178)
三、法院对破产费用支付的监督………………………(179)
第十章破产程式的终结……………………………………(180)
第一节破产程式终结概述………………………………(180)
一、破产程式终结的概念………………………………(180)
二、破产程式终结的分类………………………………(181)
第二节破产程式终结的事由……………………………(181)
一、破产程式终结的法定事由及其适用………………(181)
二、《审理规定》与《破产法》在破产程式终结
事由方面不同规定的比较…………………………(183)
三、审判实践对现行破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
——破产程式终结的酌定情形……………………(184)
第三节破产程式终结的程式……………………………(186)
第四节破产程式终结后的工作…………………………(190)
第十一章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192)
第一节别除权……………………………………………(192)
一、别除权制度概述……………………………………(192)
二、别除权产生的法律依据……………………………(196)
三、定金担保与别除权的问题…………………………(206)
四、别除权人的破产申请权与债权申报等问题………(208)
五、别除权之间的清偿顺序……………………………(212)
六、担保物及其担保物的代位物………………………(215)
第二节取回权……………………………………………(216)
一、取回权的概念………………………………………(216)
二、取回权的特徵………………………………………(217)
三、取回权的种类………………………………………(218)
第三节撤销权………………………………………(228)
一、撤销权的概念………………………………………(228)
二、撤销权的特徵………………………………………(229)
三、撤销权行使方式和效力……………………………(230)
四、破产案件审理中适用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230)
第四节抵销权………………………………………(236)
一、抵销权的概念与特徵………………………………(236)
二、抵销权的成立条件及适用範围……………………(238)
三、抵销权的扩张………………………………………(240)
四、抵销权的限制………………………………………(242)
第十二章破产程式中涉诉案件处理及有关裁定
异议的审理………………………………………(246)
第一节破产程式中涉诉案件的处理……………………(246)
一、破产程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式的关係……………(247)
二、破产程式与执行程式的关係………………………(253)
三、破产程式中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
及许可权………………………………………………(256)
第二节不予受理裁定的审理……………………………(259)
第三节不服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审查…………………(268)
第四节不服破产宣告裁定的审查………………………(273)
第五节不服财产分配裁定的审查………………………(284)
第六节上级法院发现错误裁定的处理…………………(291)
第二编疑难案件实证解析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a县支行不服a县人民法院裁定
宣告a县棉花公司破产还债申诉案…………………(301)
2.宜昌飞龙轧钢总厂申请破产案…………………………(311)
3.宜昌市电子管厂宣告破产案……………………………(314)
4.襄樊红卫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式终结………(318)
5.某市合成纤维厂申请破产案……………………………(321)
6.襄樊金瑞钢铁公司申请破产案…………………………(325)
7.中国机电设备中南公司申请破产连带其设定的不具
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一併破产案……………………(328)
8.人身损害赔偿金在破产程式中的清偿顺序……………(334)
第三编相关法律规範、司法解释
(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 …………………………………(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1996年3月17日) …………………………………(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1999年12月25日修正)……………………………(3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
(1995年6月30日) …………………………………(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节录)
(1996年7月5日)……………………………………(37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7月30日) …………………………………(37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1年11月7日) …………………………………(39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意见(节录)
(1992年7月14日) …………………………………(405)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
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覆
(2002年4月18日) …………………………………(40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
等问题的批覆
(2003年4月16日) …………………………………(40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
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契约的效力问题的批覆
(2002年6月18日) …………………………………(41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
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2001年8月10日) ……………………一…………·(41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
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覆
(1993年9月17日) …………………………………(416)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契约纠纷案件与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工作协调问题
的复函
(1990年10月6日) …………………………………(41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内蒙古化肥生产供销技术服务联营公司申请破产
一案的复函
(1991年6月7日)……………………………………(41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
费用应缴纳至何时问题的批覆
(1996年11月22日)…………………………………(41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破产一案和佛山市石湾区对
外贸易公司诉胶州市第二棉纺织厂联营契约投资纠
纷一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2年4月2日)……………………………………(42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破产程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
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
如何处理问题的批覆
(1996年8月13日) …………………………………(42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可以接受清算组的
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 …………………………………(42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
复函
(1995年4月10日) …………………………………(42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
受理问题的批覆
(1997年7月31日) …………………………………(42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
问题的通知
(1997年3月6日)……………………………………(425)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档案第三条应注意
的问题的通知
(1998年7月31日) …………………………………(429)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式
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契约
是否有效问题的批覆
(2000年12月1日) …………………………………(430)
人民法院对外委託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002年3月27日) …………………………………(431)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关于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偿
顺序问题的复函
(1999年5月14日) …………………………………(434)
附: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请对破产企业所欠职212212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清偿顺序进行司法解释的函
(1999年3月21日) ……………………………(435)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贷款应
如何清偿的复函
(1997年7月1日)……………………………………(437)
(二)相关法律规範
国务院
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25日)…………………………………(438)
国务院
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7年3月2日)……………………………………(443)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
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2000年)………………………………………………(452)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
报告》的通知
(2001年4月12日) …………………………………(455)
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1年3月16日) ……………………………(455)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00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0年3月15日) …………………………………(461)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1999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项目有关问题的
通知
(2000年2月23日) …………………………………(465)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下发2000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结转项目的通知
(2001年4月4日)……………………………………(467)
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中央所属军工企业等三类企业关闭破产适用政策问
题的意见
(2001年2月9日)……………………………………(469)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併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6年7月25日) …………………………………(470)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1999年全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16日) …………………………………(47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做好企业兼併破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1999年12月1日) …………………………………(47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
破产和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
(2000年3月5日)……………………………………(480)
劳动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
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1995年5月22日) …………………………………(482)
劳动部
对《关于破产企业能否成为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1996年8月20日) …………………………………(484)
劳动部
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
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
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1997年9月30日) …………………………………(48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1998年10月26日)…………………………………(48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9年2月24日) …………………………………(48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兼併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函
(2000年5月25日) …………………………………(491)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
(1996年8月30日) …………………………………(492)
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492)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
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7月30日) …………………………………(498)
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498)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1999年3月2日)……………………………………(508)
附:财政部
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508)
财政部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9年3月25日) …………………………………(513)
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514)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522)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
(1992年7月18日) …………………………………(528)
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529)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2月17日) …………………………………(543)
第四编破产案件文书样式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551)
被申请破产人须知……………………………………………(552)
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553)
中止其他查封通知书…………………………………………(554)
中止执行通知书………………………………………………(555)
终结(或中止)诉讼通知书…………………………………(556)
案件移送通知书………………………………………………(557)
认可和解协定裁定书…………………………………………(558)
终结和解程式裁定书…………………………………………(559)
民事裁定书……………………………………………………(560)
债权人登记表……………………………………一…………‘(561)
民事裁定书……………………………………………………(562)
破产公告………………………………………………………(563)
指定成立清算组函……………………………………………(564)
偿还财物通知书………………………………………………(565)
领取分配财产通知书…………………………………………(566)
破产程式终结裁定书…………………………………………(567)
总计5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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