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智慧财产权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智慧财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是新中国第一个智慧财产权学术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智慧财产权的教学与研究,是中国智慧财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创建者,也是中国智慧财产权法学学科的主要开拓者。郭寿康教授作为我国第一代智慧财产权法学家,70年代末起参加我国全部智慧财产权法律的初创工作, 1981年开始挂牌正式招收智慧财产权方向研究生,并在佟柔教授主编的法务部全国统编教材《民法原理》(1983年版)中,撰写“智力成果权”相关章节。刘春田教授1985年开始参加我国智慧财产权法律的起草等立法工作,并在全国第一个开设系统《智慧财产权法》课程。1986年,在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的倡导和推动下,受原国家教委委託,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智慧财产权学术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智慧财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并于1987年招生,正式创办智慧财产权法专业。2009年,在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智慧财产权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人,其中教授5人,均有美、欧、日等留学经历。学院聘请海内外和国际机构的客座教授32人。中心主任和创始院长为刘春田教授,副院长为郭禾教授、王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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