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伦刚
王伦刚,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乐山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四川省经济法学会秘书长,四川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王伦刚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职业:教师,律师
- 学位/学历:法学博士
- 专业方向:经济法法,金融法,劳动法和司法改革
- 职务: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 学术代表作:《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压力案件决策的实证研究》
人物经历
2009年获得博士学位,2011到香港城市大学合作法律社会学研究,2014-2015到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访学(法律社会学),2007和2017年先后被破格遴选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
科研方面
研究领域集中于金融法、经济法、劳动法、司法改革,研究方法为法律社会学和规範法学。在Law & Society Review(美国法律社会学顶级刊物)、《法学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社会科学研究》等杂誌发表多篇论文。独着三部学术着作《中国经济法的根基》、《中国农民工非正式的利益抗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民间规则研究》,分别由法律出版社2007年、2011年、2015年出版。其中,《中国经济法的根基》被清华大学列为研究生“经济法基础理论”课程参考书目;《中国农民工非正式的利益抗争》被日本帝国图书馆收藏,同时作为博士毕业论文获2011年四川省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交叉职能最佳化的实证分析(1993-2012)》[13BFX13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课题《当代中国农民工的非正式利益抗争》(09YJC82009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民合作社运行的民间规则及其法律对策》(SC12B021)等课题。
教学方面
2010年被学生评选为西南财经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先后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开设《经济法学》、《法律社会学》、《民商法学》等课程。合着教材四部《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法律硕士教材)、《商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经济法律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经济法》等。
法律实务
现为西南财经大学法律顾问、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南财经大学援助站副站长。曾担任新津县政府、成都七中国中学校、四川机场高速路有限公司、成乐高速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重建集团公司等数家单位的法律顾问。2011-2014与龙宗智教授一起担任辩护人,并与刑法学名教授张明楷、冯亚东、胡东飞等组成辩护团队,为中国移动集团总公司×部部长杨×辩护。2009-2010主持起草《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2002年担任成都市影响全国大案—“民警包围超被枪杀事件”—的犯罪人穆云鸿的辩护人。1997-1999两年内成功办理无罪和变更罪名的刑事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