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书法协会
贵州大学书法协会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经社团联合会批准,于2004年9月成立的,由书法爱好者组成的学生艺术社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贵州大学书法协会
- 位置:贵州
- 所属:贵州大学
- 成立:2004年9月
协会简介
协会挂靠于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由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老师兼文化书院秘书张明担任指导老师。书法协会秉承“发扬中国优秀文化,提高书写水平,增强民族自豪感”的宗旨。以“锻鍊自我,服务同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目的。长期开展书法训练和书艺交流活动,涉及内容有行书、楷书、隶书、篆书、草书等软、硬笔的书写技巧和艺术理论。开展的活动有书法比赛,书法讲座,视频放映,野外採风,与本校及其他高校社团联谊等。贵大书法协会与贵州民族学院、贵阳财经学院、贵师大等高校书法协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交流机制。
书法协会在文化书院练习


协会成立至今,已举办过一次联合贵阳高校大型书画展,两次联合贵阳高校书法比赛及多次书法讲座,多次应邀参加其他高校的书法活动。在本校及贵阳各高校都有良好的影响。并且,每周一次的书法练习交流活动已成为我们的基本贯例。在广大师生及本协会成员的热心支持下,书法协会正逐渐发展成为校内一个有规模,有影响,受欢迎的社团。在此基础上,书协将继续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积极与校内外社团加强合作,举办更多有规模,有水平,有影响的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好更广阔的施展才华的舞台,为贵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更多同学从中受益。
比赛现场

协会理事会
秘书处:管理本会各种资料,拟写各种报告、通知、总结、统计等文书;
贵州少数民族文化宫游玩

组织部:组织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策划、效果评估,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外部活动;
宣传部:负责做好本会及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的设计、书写和张贴,会场布置设计等;
实践部:负责做好本会的各项活动,组织各项公益活动,负责开会会场的联繫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等;
团支部:负责本协会的各项纪律问题,组织学习党团的有关知识,年终考核并向校团委推优等;
教学部:负责本协会的书法教学及课时安排,做好定期考核
协会成员
第一届
会 长:韦递平(2003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副会长:彭家国(农学院)、张永洪、简远海(理学院?)
秘书长:顾光景(2003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副秘书长:林燕(2003级财务管理专业)
宣传部部长:
实践部部长: 李能(2003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团支部书记:
教学部部长:韦递平
第二届
名誉会长:韦递平
会长:余邦军
副会长:黎小伟 苏诘琼
理事长:简远海
秘书长:王文雯 副秘书长: 邓发义
宣传部部长:赵云端 副部长:徐志平
实践部部长: 周荣华 副部长: 余善童 王鹏
团支部部长:董万辉 副部长:黄云清 吴平琴
教学部部长:朱怀义
组织部部长:何真强 副部长:申长城
第三届
会长:朱怀义
副会长:苏洁琼 黄悠悠
理事长:刘小琳
秘书长:任娅玲 副秘书长: 杨金贵
宣传部部长:吴学思 副部长:晏忠涛
实践部部长: 李鸿友 副部长: 尹书谏
团支部部长:李光海
教学部部长:廖银 副部长:方超
组织部部长:杨政 副部长:陈文豪
第四届
会长:任娅玲
副会长:黄悠悠 苏洁琼
理事长:廖银
教学部:朱芷沂
秘书处:蒲文慧 副部长:邓丽霞
宣传部:吴学思 副部长:杨金贵
团支部:李光海 副部长:钟纯艳
组织部:杨政 副部长:陈文豪
实践部:李鸿反 副部长:蒲景春
第五届
会长:王德贤
第四届理事会部分成员

副会长:杨绍芳
理事长:李哲
秘书长:王治华
宣传部部长:罗孝培王修江
实践部部长:莫小凡
实践部副部长:赵俊辉
组织部部长:张议军
组织部副部长:付华
教学部部长:王茜
教学部副部长:吕铁娟
团支部部长:余小波
第六届
会长 :王德贤
副会长 : 褚贤详
理事长: 张辉成
秘书长: 曹艳华
组织部部长: 潘荣勇 副部长: 胡晓密
宣传部部长: 张运昭 夏仁培 副部长: 姜慧
团支部部长: 田登敏 副部长: 王涛
实践部部长: 龚江锋 副部长: 陈恬
教学部部长: 王茜 副部长: 罗孝培 王修江
荣誉教学会员: 任娅玲 李哲 吴学思 杨绍芳 廖银 朱芷沂
第七届
会长: 王忠培
副会长: 卢继龙
理事长: 石维
秘书长: 田艳
组织部: 张成超
宣传部: 孙小福
团支部: 刘志现
实 践部: 朱敏
教学部: 江志彦
蔡家负责人: 张绪灯 钦上豪
第八届
会长:谭磊磊
副会长:付舟
理事长:陈义
秘书长:杨明
组织部:蒋永
宣传部:刘璠
团支部:吕红
实践部:
教学部:聊十程
第九届
会长:卯龙(人文学院)
副会长:谭城城(电气工程学院)
理事长:陈驰(材料与冶金学院)
团支书:李霞(公共管理学院)
教学部长:韦小运(电气工程学院)
组织部长:杨德浩(矿业学院)
宣传部长:张同光(人文学院)
财务部长:蒋丽(电气工程学院)
外联部长:谢承朗(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实践部长:龙萍(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十届
会长:燕坤
副会长:叶伟彬
理事长:聂志兵
团支书:林丽婷
教学部:宋飞
组织部:陆启学
宣传部:吴连春
财务部:冉燕丽
外联部:罗定燕
实践部:周路路
秘书部:邓丽娜
第十一届
会长:刘文东(农学院)
副会长:敖丽(外国语学院)
理事长:沈红梅(外国语学院)
团支书:杨纯
教学部:姜忠德(农学院)
实践部:龙志柱
办公室:何娟
宣传部:白蔚钰
财务部:向美情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程
第一条 为协助贵州大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更充分地发挥当代大学生的才和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广大同学在校期间能有提高书写水平,锻鍊自身能力的机会。 我们在严格遵守《中华人名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準则》、《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自发组成立贵州大学书法协会。
第二条 团体的名称:贵州大学书法协会,英文名称:GUIZHOU UNIVERSITY CALLIGRAPHY ASSOCIATION。
第三条 本会的性质:贵州大学书法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广大书法爱好者组成的、经贵州大学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书法艺术团体。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继承和发扬中国书法传统文化,普及书法知识和提高全校学生书写水平。
第五条 本会的目的:服务同学,提高同学综合素质,完善贵州大学社团体体系。
第六条 本会挂靠单位:中国文化书院。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地点:贵州大学各校区。
第二章 活动範围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範围:
(一) 进行书法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二) 开展书法比赛、展览、交流活动和讲座;
(三) 发展和管理会员队伍;
(四) 织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
(五)会员提供练习、创作环境并进行开拓性的创作实践;
(六)本会将对报名入会的同学进行教育培训;
(七)从事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为主。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又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热爱集体活动、乐于服务同学、愿为本协会效力者;
(四) 反有志从事书法练习、创作的书法爱好者;
(五) 贵州大学的新老同学。
第十条:员入会的程式:
(一)填写并提交本协会报名和入会申请书;
(二) 经由协会理事会审查合格,即可吸纳为个人会员;
(三)由协会办法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和免费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一将加入,即为本协会终身会员;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义务:
(一) 每届会长每年必须主持一次书画展和一次全省高校书法比赛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 完成协会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 想写会提供有关个人的真实有效的情况并备案;
(七) 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艺术活动;
(八)广泛团结协会会员,扩大协会影响力;
(九) 不能利用协会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自觉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将予以除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通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选举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第十九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採用通讯行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採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书法上有比较突出成就;
必须是协会理事会成员,对协会做出重大贡献;具备管理团体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文化艺术方面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每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 至二年。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为本会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档案;
推荐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或其他机构负责人;
选聘协会理事会工作人员;
审查协会理事会组成人员资格;
负责与协会理事会以上负责人签订《协会负责人任职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 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画;
协调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推荐副秘书长以下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向会长推荐协会工作人员;
在协会会长领导下工作,完成协会会长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八条 协会设秘书处、组织部、实践部、宣传部和教学部及团支部六个部门:
秘书处工作内容:管理本会各种资料,拟写各种报告、通知、总结、统计等文书。工作人员为两人,秘书处人员须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由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组织部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活动惊醒策划、效果评估,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外部活动,由组织部部长管理内部各项工作。组织部另设有3——5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须有较好的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实践部工作内容:负责做好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组织做各项公益活动,负责开会会场的联繫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有实践部部长负责内部日常工作,设有4——5名工作人员,该部人员须有较强的交往、活动和表达能力。
宣传部工作内容:负责做好本会级各个部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的设计、书写和张贴,会场布置、设计等,由宣传部部长负责部内日常工作,设有4——5名工作人员,宣传不部人员须有较高的书写水平,思想活跃,开展工作的协调能力。
教学部工作内容:负责书法教学及讲座等的安排,做好定期考核工作。教学部人员须有较高的书写水平、创作理论、欣赏水平及观察和表达能力,有魅力和亲和力,能组织好教学活动,同时也吸纳在某种书体上有突出水平的研究者。又教学部部长负责该部日常事务,另设成员5--——6人。
团支部工作内容:负责协会团员管理、团组织生活的开展和配合校团委工作的开展。
各部长及各部成员须做好本职工作,忠于本会,工作积极认真,锻鍊自我、服务同学。
第二十九条 年终评出优秀部长、优秀会员和最佳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条 会长、副会长须由大二或大二以上学生担任。
第五章 理事会的职责及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的选聘;
负责协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研究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协会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
调查处理违章违纪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捐赠;
资助。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照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範围和事业的发展。协会财务由秘书处专人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收支明确,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所有工作人员没有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三十七条 协会各项活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执行社团财务制度,接受常务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包社团联合会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活动须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回会经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只对贵州大学书法协会有效。
第四十四条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的理事会所有。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