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2014年修订)》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校区)
校教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为加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学分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
第二条
教学委员会是校行政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谘询和审议机构。
第三条 教学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任期:
1.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由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爱教学工作、富有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着、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2.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名,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秘书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3.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下设课程建设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委员会;
4.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5.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四条 教学委员会的职责:
1.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审议职能部门提出的关于教学工作的规划、教学改革措施、教学管理制度,并提出意见;
3.审议、指导中国矿业大学专业设定和建设规划;审议、指导教学实验室设定和建设规划;
4.审议中国矿业大学四级及以上教学岗位设定原则和评聘标準,并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评议;
5.审定各类教学奖评定标準和办法,评审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等教学奖励;
6.审定教学改革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评审教学团队、品牌特色专业等重大教学项目;
7.接受校长委託,开展专题调研。
第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坐落于有“五省通衢”之称的江苏省徐州市,是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世界着名的矿业学府。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江苏省四所省部共建部属大学之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平台”、“111计画”和“卓越计画”重点建设高校,是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成员高校,同时也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画高校。

中国矿业大学溯源于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因历史变迁,学校徐州校本部和北京校区逐步演变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办学实体。学校另设有孔子学院(澳大利亚)。中国矿业大学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
截至2015年10月,中国矿业大学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4000余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11000余人,留学生39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4413亩(文昌校区1555亩,南湖校区2858亩),校舍建筑面积130余万平方米。
校教学委员会名单
主 任:宋学锋 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
副主任:高井祥(教务处处长) 于洪珍 曾勇
秘 书:高井祥(兼)
委 员:
才庆祥 马军 云武 卞正富
王信 王丽萍 王香婷 王朝军
王增国 冯平安 边和平 刘建功
吕恆林 朱学义 江龙 江晓红
何亚群 吴格非 张万红 李意民
李增全 杜计平 周敏
周国庆 周福宝 岳建华 夏士雄
殷祥超 郭英海 常江 矫苏平
强颖怀 谢广元 吴上 週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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