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甲组)于1月22日至1月29日在四川省资阳市举行。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于7月13日至7月16日在江苏淮安市举行。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比赛分13岁和15岁两个年龄组。
此次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办。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
- 举办时间:甲组:1月22日至1月29日;乙组:7月13日至7月16日
- 赛事类型:国内赛事
- 主办机构: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情况介绍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甲组)于1月22日至1月29日在四川省资阳市举行。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于7月13日至7月16日在江苏淮安市举行。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比赛分13岁和15岁两个年龄组。
此次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办。
有来自北京、天津、辽宁、内蒙、河北、石家庄、河南、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四川、云南、深圳、解放军总计16个队参加了(甲组)比赛。
有来自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等8支(15岁组)队参加了(乙组)比赛。
竞赛办法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甲组)
年龄要求:限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如不能参加者,按本赛区最低成绩计算。各队均取前10名计算本队身体素质测验成绩。本次比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助跑摸高、V字型移动、30米跑。评分标準和测试方法见《中国青少年排球教学训练大纲》。
(二)比赛採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
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按贝格尔法进行编排。
(三)比赛採用国际排联2005-2008排球竞赛规则。
(四)决定名次办法:
A、每队胜一场得两分,负一场得一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比赛成绩。
B、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採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胜分总数)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Y(负分总数)
C、如Z值仍相等,则採用:
A(胜局总数)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D、如C值仍相等,则採用抽籤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五)高个队员的规定(身高和手高有一项达标即可):
各队在每局比赛中,始终应有两名高个队员。不足者在总积分中扣分,每局缺一人扣0.25分,每场最多扣一分;在每局比赛中,始终有特高队员参加比赛,在总积分中加分,每场有一人加0.25分,最多累加一分。
高个队员标準:
女子身高1.78米以上,手高2.30米以上。
特高队员标準:
女子身高1.86米以上,手高2.39米以上。
(七)决定总名次办法:
比赛得分=(参加比赛的队数-比赛名次)x7
身体素质测验得分=(参加测验的队数-测验名次)x3
将以上两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按总分决定总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列前者列前。
(二)比赛採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
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按贝格尔法进行编排。
(三)比赛採用国际排联2005-2008排球竞赛规则。
(四)决定名次办法:
A、每队胜一场得两分,负一场得一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比赛成绩。
B、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採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胜分总数)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Y(负分总数)
C、如Z值仍相等,则採用:
A(胜局总数)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D、如C值仍相等,则採用抽籤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五)高个队员的规定(身高和手高有一项达标即可):
各队在每局比赛中,始终应有两名高个队员。不足者在总积分中扣分,每局缺一人扣0.25分,每场最多扣一分;在每局比赛中,始终有特高队员参加比赛,在总积分中加分,每场有一人加0.25分,最多累加一分。
高个队员标準:
女子身高1.78米以上,手高2.30米以上。
特高队员标準:
女子身高1.86米以上,手高2.39米以上。
(七)决定总名次办法:
比赛得分=(参加比赛的队数-比赛名次)x7
身体素质测验得分=(参加测验的队数-测验名次)x3
将以上两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按总分决定总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列前者列前。
2008年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
年龄要求:限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办法:
竞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如不能参加者,按本赛区最低成绩计算。各队取前10名运动员的成绩计算本队身体素质测验成绩。本次比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助跑摸高、V字型移动、60米跑。
(二)比赛採用单循环赛制,每天进行2轮比赛。当参赛队伍超过12个队时,採用先分组循环,然后进行交叉赛的比赛办法。
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排列序号,由组委会进行赛程编排。
(三)比赛採用国际排联2005-2008竞赛规则。
(四)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採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胜分总数)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Y(负分总数)
3、如Z值仍相等,则採用:
A(胜局总数)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4、如C值仍相等,则依据队伍之间的胜负关係决定最后名次。
(五)比赛球网高度:
男子组为2.40米;女子组为2.20米。
(六)高个队员的规定(身高和手高有一项达标即可):
各队在每局比赛中,始终应有两名高个队员。不足者在总积分中扣分,每局缺一人扣0.25分,每场最多扣1分。在全场比赛中,始终有特高队员参加比赛,每场有一人加0.25分,全场最多累加1分。
高个队员标準:
女子15岁组身高为1.76米以上,手高为2.28米以上;13岁组身高为1.75米以上,手高为2.27米以上。
特高队员标準:
女子15岁组身高为1.84米以上,手高为2.37米以上;女子13岁组身高为1.82米以上,手高为2.35米以上。
(七)本届全国少年乙组锦标赛不设自由人。
(九)决定总名次办法:
比赛得分=(参加比赛的队数-比赛名次)×6
身体素质测验得分=(参加测验的队数-测验名次)×4
将以上两项得分相加,并加上“高个”分数,即为总分。按总分决定比赛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列前者列前。
比赛情况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女排以七战全胜战绩获得乙组(15岁组)比赛第一名。
最后排名
乙组(15岁组)
1.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女排
乙组(13岁组)
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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