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通知书 【调取证据通知书】 指公安机关对属于非搜查对象的公民或单位发出的调取证据的书面通知。其製作相当于“函”件。【调取证据清单】公安机关向公民或有关单位调取证据时,根据收集的物品,当场开据的收取单据。其格式和写法参见“扣押物品清单”。製作时一式两份,正本由公安机关存卷,副本交持有人(或单位)保存。 点击展开全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调取证据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