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人口普查
1964年人口普查,是在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此时国民经济已开始全面好转,国家着手编制国民经济建设第二个五年计画和长远规划。把人口情况调查清楚,提供全面準确的人口数字,是社会主义建设 的需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于1964年3月16日成立了山东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调查登记时点为1964年6月30日24时(即7月1日零时)。普查统计结果:①总户数总人数。全省总户数为12773700户,总人口为55519038人,其中男27920899人,女27598139人。性别比为101.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63人。②城乡人口。按城镇与乡村划分,其中城镇人口3701456人,乡村人口51817582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67%。按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划分,其中农业人口51091586人,非农业人口4427452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97%。普查时,全省共有城市10座,集镇121个。城市人口数为5718333人。③1964年上半年出生1046921人,出生率18.87%;死亡398452人,死亡率7.18%:自然增长648469人,自然增长率11.69%。④文化程度。大学92781人;高中384413人:国中1507938人:高小5423500人,初小8666536人,其中13——40岁3713787人:初识字1913772人,其中13——40岁的1406447人:不识字的21853059人,其中13——40岁的10937046人。每千人中大学文化的1.7人,高中6.9人,国中27.2人。⑤年龄状况。0——14岁人口比重为40.8%,15——49岁人口比重为44.3%,5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4.9%。人口再生产类型属增加型。人口年龄中位数为19.9岁,平均年龄为25.0岁。100岁及100岁以上老人67人。⑥民族人口。普查时,全省共有31个民族。其中人口最多的是汉族,占总人口的99.47%:其次是回族,为283772人;再次是满族,为9019人:占第四位的是蒙古族,为830人。人口超过1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还有朝鲜族和僮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均不过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