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仲墓
蔡仲墓,位于上蔡县蔡侯路东段蔡叔度石像北侧500米处。
蔡仲,姬姓,名胡,蔡叔度之子。蔡叔度在“三监之乱”事件失败后,使他和家人都深受其害。蔡叔度在郭邻病逝后,儿子姬胡不但没有继承他的爵位,而且还被羞辱性地派到周公之子伯禽封地的鲁国担任卿士。姬胡毕竟是一个能够忍辱负重、处变不惊的人,“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将鲁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公元前1038年,周公闻之奏请成王,让姬胡又到已废除的蔡国担任国君。姬胡作为恢复蔡国的重要人物,人们尊称他为蔡仲,史书也称蔡仲胡。蔡仲为蔡国第二代国君,也是蔡氏第二代先祖。蔡仲在蔡国去世后,儿子蔡荒继位,史称蔡伯荒。从此,蔡国爵位世代相传,历经23代25君,直至蔡国灭亡。
现存的蔡仲墓,高4米,底部直径11米,总面积95平方米。墓前刻有《蔡仲之命》、《蔡仲之墓》等石碑三通。1992年,上蔡县人民政府对该墓进行一次重修。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蔡仲墓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