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丑年(乾支纪年法)
乙丑为乾支之一,乙丑年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乾支纪年中一个循环的第2年。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乙丑年
- 对应公元年份:1865,1925,1985,2045,2105年
- 前一位:甲子年
- 后一位:丙寅年
来龙去脉
这是天干地支计年
天干地支(tiān gān dì zhī)
天干地支简称“乾支”。《辞源》里说,“乾支”取义于树木的“乾枝”。
十天干:甲(jiǎ)、乙(yǐ)、丙(bǐng)、丁(dīng)、戊(wù)、己(jǐ)、庚(gēng)、辛(xīn)、壬(rén)、癸(guǐ);
十二地支:子(zǐ)、丑(chǒu)、寅(yín)、卯(mǎo)、辰(chén)、巳(sì)、午(wǔ)、未(wèi)、申(shēn)、酉(yǒu)、戌(xū)、亥(hài)
(注:十二地支对应十二生肖——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 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十乾和十二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古人以此作为年、月、日、时的序号,叫“乾支历”。
两者按固定的顺序互相配合,组成了乾支纪法。天干地支在我国古代主要用于纪日,此外还曾用来纪月、纪年、纪时等。
早在公元前2697年,于中华始祖黄帝建国时,命大挠氏探察天地之气机,探究五行(金木水火土),始作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等十天干,及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等十二地支,相互配合成六十甲子用为纪曆之符号。根据《五行大义》中记载,乾支是大挠创製的。大挠“采五行之情,占斗机所建,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乾,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枝。有事于天则用日,有事于地则用月。阴阳之别,故有枝干名也。”
我国曆法以月球绕地球一周的时间(29.5306天)为一月,以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 365.2419 天)为一年,为使一年的平均天数与回归年的天数相符,设定闰月。据记载,公元前六世纪中国开始採用十九年七闰月法协调阴曆和阳曆。
天干地支,是古人建曆法时,为了方便做60进位而设出的符号。对古代的中国人而言,天干地支的存在,就像阿拉伯数字般的单纯,而且后来更开始把这些符号运用在地图、方位及时间(时间轴与空间轴)上,所以这些数字被赋于的意思就越来越多了。
古人(一说黄帝)观测朔望月,发现两个朔望月约是59天的概念。12个朔望月大体上是354天多(与一个回归年的长度相近似),古人因此就得到了一年有12个月的概念。进而产生阴阳合曆,但这与阳曆性质的乾支历不同。
乙丑
乙丑为乾支之一,顺序为第2个。前一位是甲子,后一位是丙寅。论阴阳五行,天干之乙属阴之木,地支之丑属阴之土,是木克土相剋。
乙丑年
中国传统纪年乾支历的乾支纪年中一个循环的第2年称“乙丑年”。以下各个公元年份,年份数除以60余5,或年份数减3,除以10的余数是2,除以12的余数是2,自当年立春起至次年立春止的岁次内均为“乙丑年”。
乾支纪年起算自二十四节气之立春,而乾支纪年又是乾支历的纪年方法。历代官方曆书(即黄曆)皆如此。民国后,皇帝年号被弃用,新的纪年方法又不能通过,农曆只能借用乾支来纪年,其一年的範围在正月初一至除夕内,此点并无争议。但农曆和乾支历是两种不同的曆法,两者在年份起点、月份划分规则、每年天数等皆不同。由于民国后使用了公曆,不少民众在曆法知识上的欠缺,所以常把乾支历和农曆混淆。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乙丑年(乾支纪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