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省 清旧制内地分置十八省,边疆地区不置省。 光绪中除蒙古、青海、西藏仍沿旧制外,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陆续建省,但台湾旋被日本侵占,故合内地原有十八省,共有二十二省。民国初年因袭不变,至1928年始有增改。 点击展开全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二十二省
清旧制内地分置十八省,边疆地区不置省。 光绪中除蒙古、青海、西藏仍沿旧制外,新疆、台湾、奉天、吉林、黑龙江陆续建省,但台湾旋被日本侵占,故合内地原有十八省,共有二十二省。民国初年因袭不变,至1928年始有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