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塞拜然宪法 现行宪法于1995年11月12日经全民公决通过。宪法规定建立民主、法制、文明的世俗国家;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最高行政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2002年8月24日,经全民公决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包括将总统当选的得票数由三分之二改为过半数,一旦总统不能履行职权,由议长改为总理代行总统职务,议会选举由过去的多数制和比例制结合改为单一的多数制,取消政党名单等。 点击展开全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亚塞拜然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