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专业代码:120206
-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修学年限:四年
- 一级学科:管理学
培养目标
1. 培养套用型人才。该学科充分结合物业管理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经过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校教师和课程设计专家的综合论证,做到了不仅使学生所学知识符合实际岗位的需求,同时也能为学生的职业发展增添后劲,达到厚积薄发的目的。
2. 培养能力型人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不是单纯的知识堆砌和叠加,更重要的是技能和工具的掌握。通过系统地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干课程
管理学、个体经济学、总量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行销、西方经济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
自考课程设定
(1)专科
专业代号:A020205;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 |||||||
注:“标準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 |||||||
序号 |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标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1 | 00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必考 | 笔试 | |
2 | 002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3 | 00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必考 | 笔试 | |
4 | 004 | 00020 | 3007 | 高等数学(一) | 6 | 必考 | 笔试 |
5 | 005 | 00009 | 3005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必考 | 笔试 |
6 | 006 | 00043 | 3011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必考 | 笔试 |
7 | 007 | 00018 | 3015 | 计算机套用基础 | 2 | 必考 | 笔试 |
8 | 007 | 00019 | 3016 | 计算机套用基础 | 2 | 必考 | 实践考核 |
9 | 008 | 00163 | 3659 | 管理心理学 | 5 | 必考 | 笔试 |
10 | 009 | 00071 | 3432 | 社会保障概论 | 5 | 必考 | 笔试 |
11 | 010 | 00147 | 4146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6 | 必考 | 笔试 |
12 | 011 | 00065 | 3068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13 | 012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必考 | 笔试 | |
14 | 013 | 00165 | 劳动就业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
15 | 014 | 00164 | 劳动经济学 | 6 | 必考 | 笔试 | |
16 | 015 | 06183 | 工资管理 | 4 | 必考 | 笔试 | |
17 | 231 | 05679 | 宪法学 | 4 | 加考 | 笔试 |
相关说明 | |
主考学校 | 华南师範大学 |
课程设定 | 必考课程15门,共73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4学分; |
说明 |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
备注 |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档案《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画。 |
专业代号:B020218;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 |||||||
注:“标準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 |||||||
1 | 1 | 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2 | 2 | 294 | 劳动社会学 | 4 | 必考 | 笔试 | |
3 | 3 | 152 | 3040 | 组织行为学 | 4 | 必考 | 笔试 |
4 | 4 | 7484 | 社会保障学 | 6 | 必考 | 笔试 | |
5 | 5 | 11465 | 现代公司管理 | 6 | 必考 | 笔试 | |
6 | 6 | 11466 |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 8 | 必考 | 笔试 | |
7 | 7 | 11467 | 人力资源统计学 | 6 | 必考 | 笔试 | |
8 | 8 | 463 | 现代人员测评 | 6 | 必考 | 笔试 | |
9 | 9 | 324 | 人事管理学 | 6 | 必考 | 笔试 | |
10 | 10 | 11468 | 工作岗位研究原理与套用 | 6 | 必考 | 笔试 | |
11 | 12 | 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考核 | |
12 | 101 | 15 | 3022 | 英语(二) | 14 | 选考 | 笔试 |
13 | 102 | 11469 | 巨观劳动力配置 | 5 | 选考 | 笔试 | |
14 | 103 | 11470 | 国际劳务合作和海外就业 | 4 | 选考 | 笔试 | |
15 | 104 | 11471 |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 | 5 | 选考 | 笔试 | |
16 | 201 | 164 | 劳动经济学 | 6 | 加考 | 笔试 | |
17 | 202 | 167 | 3146 | 劳动法 | 4 | 加考 | 笔试 |
18 | 203 | 6183 | 工资管理 | 4 | 加考 | 笔试 | |
19 | 204 | 11365 | 劳动力市场学 | 5 | 加考 | 笔试 | |
20 | 205 | 11366 | 人口与劳动资源 | 5 | 加考 | 笔试 |
相关说明 | |
主考学校 | 华南师範大学 |
课程设定 | 必考课程11门,共56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28学分;加考课程5门,共24学分; |
说明 | 1、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
实践教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与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作证明
1、人力资源管理师改革后不允许没有工作工作证明的考生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据悉,在人力资源管理师改革前并不要求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提交有关工作证明,而自改革后,有关人事工作经验成为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判定标準之一,而且考生还应该根据报考的等级提交相应的学历证明和从事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2、不同等级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对工作年限证明的要求不同。
对于报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来说:大专学历报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需要提交3年以上工作证明;本科学历报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需要提交1年以上工作证明;大专以下报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提交6年以上工作证明;取得四级证书后报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提交3年以上工作证明。
对于报考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来说:本科学历报考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提交5年以上工作证明;取得三级证书后报考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要提交4年以上工作证明;本科学历并取得三级证书报考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需提交3年以上工作证明。
相近专业
西方经济学、统计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学、会计学等
发展前景
我国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人才十分稀缺,属于我国稀缺性专业人才。由于人才资源队伍的国际化水準不高,造成毕业生和市场的需要相差很大,也是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教育面临的一大问题。
就业前景:
企事业单位及其谘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根据麦可思(MyCOS)研究院的2011年度最新权威数据显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有:人力资源助理,招聘专职,所有其他种类的人力资源、培训和劳资关係专职,行政秘书和行政助理,文职人员等。
该专业中从事这些职业的本科毕业生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在5000-6000人民币左右。
开设高校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云南民族学院、河池学院、北京物资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天津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瀋阳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焦作工学院、河南财经学院、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海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业管理学院、西安工业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安徽大学、合肥经济技术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範学院、云南财贸学院、江汉石油学院、西安石油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九江学院、武汉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範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劳动关係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湖南理工学院大学、岭南师範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