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养券
所谓代持养券,就是“表外化”放大槓桿,进行债券交易。众所周知,槓桿是债券投资常用的工具,合规的做法是通过抵押所持有债券,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进行融资,放大其资金头寸。
代持的“灰色”之处在于,把债券过户给第三方账户,再与对方私下约定时间与价格进行回购。在此过程中,原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债券损益也迁移至表外。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50亿的资金池,通过其他人的名义在外部养了一个超出其资金头寸很多的债券池,当面临债市上涨,原有资本金能够赚取更大收益,当然也面临更大风险。”
通过代持养券,一方面可以在年末、季末等时点掩盖账户亏损。另一方面,由于代持都是点对点进行交易,这种隐蔽性也使其难免与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相关联。
代持很多是通过与丙类账户交易完成,这类占据银行间市场大半壁江山的非金融机构账户,不乏专营此道之举。
“上述掩盖亏损的做法,是指在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将亏损债券暂‘转移’到丙类账户名下。丙类账户大多是非上市的中小机构,报表上的名义盈亏对于投资者本身影响并不大。”有关人士介绍,上述关键时点过后,金融机构再进行债券回购,回购的价格为当初成本价加上双方协定的代持费用。
内幕交易的做法则更为複杂,其往往涉及非法利益输送。据了解,现阶段通过内幕交易进行非法利益输送主要通过异常的结算模式和结算价格来进行。
据悉,市场上结算模式有款券对付、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等。当交易双方在市场上的地位、规模、影响力存在巨大差距的时候,强势方可能最终能达成对自己有利、风险较小,但对弱势方不利、存在巨大风险敞口的付款方式。
“在卖券时,强势方可以先收钱后付券,在买入时先收券后付钱。这中间的时间差就足以让这些账户空手套白狼,赚取收益。”
业内人士指出,是否强势则由多种原因构成,当存在内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输送时,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人员与丙类账户的人员相勾结,丙类账户实质成为强势方,利用有利的结算方式,以及收付款和收付券之间的时间差,实现空手套白狼。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送钱行为。
“代持养券的初衷可能是做高产品收益,但是这种点对点隐性交易很难避免涉及利益输送。”市场人士呼吁,规範场外交易,加快发展做市商制度,以及加强丙类账户监管,或许是未来债市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代持”的用途
1. 规避监管
①. 货币基金为规避持有债券久期的限制。具体操作方法为:a.报表日前,买入高收益的长久期债券;b. 报表日,“卖出”给代持方,规避监管;c. 报表日后,从代持方赎回债券,实现隐蔽地拉长久期、提高债券收益的目的。
②. 保险机构投资低评级债券。按规定,险资不得购买低于AA评级的非金融企业信用债,为了提高收益,保险可能违规买入AA以下债券,在检查前通过代持将违规债券转移至表外,监管结束后再赎回至表内。
2. 提高槓桿。多次代持。融入资金,买入债券,将买入的债券再次代持,再融入资金。循环可将槓桿放大至数倍。达到表外槓桿,表内不显现的作用。
3. 避税等会计调节。如在报表日,通过代持将表内债券“卖出”,兑现“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浮盈或者浮亏转化为“投资收益”,实现利润调节、避税等目的。
二、“代持”的风险
1. 违约风险。
①.债券持有人违约:¸ 2007年某券商代持2.7亿元债券,当年在央行数次加息。债券价值下降,
债券持有方在代持期结束后违反约定不予回购,导致该券商(代持人)直接亏损千万。
债券持有方在代持期结束后违反约定不予回购,导致该券商(代持人)直接亏损千万。
②. 代持人违约:若债券价格大幅上涨,收益可观,在约定赎回日,代持人可能违约不将债券回售给债券持有人,从而造成持有人的损失。
2. 流动性风险
代持正循环前提:牛市持续;资金净流入; 当二级市场下跌,或大规模净赎回,投资组合面临亏损;槓桿过大,亏损也成倍数放大。
3. 利益输送。
利用代持、以权谋私,为个人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众持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