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準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为了规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準则——基本準则》,制定本準则。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企业会计準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準则——基本準则
- 规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
- 不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準则——基本準则》,制定本準则。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併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四章
披露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其他準则
企业会计準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準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準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準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準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準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準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準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準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準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準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準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準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準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準则第15号——建造契约.
企业会计準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準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準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準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準则第20号——企业合併.
企业会计準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準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準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準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準则第25号——原保险契约.
企业会计準则第26号——再保险契约.
企业会计準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採.
企业会计準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準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準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準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準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準则第33号——合併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準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準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準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準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準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準则.
2014年印发 39号、40号準则、41号準则 (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準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準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準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準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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