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行政区类别:自治州
- 所属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职责
伊犁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伊犁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自治州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订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订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制订自治州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自治州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制订工业和信息产业最佳化布局、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和有关自治州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协调联络事宜。
(三)负责监测、分析自治州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订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自治州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自治州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资供需平衡有关工作;协调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煤制气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油地关係。
(四)负责自治州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备案工作;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自治州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巨观指导和服务;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资金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自治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负责自治州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制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及推广套用;拟定节能项目,检查落实节能资金使用情况;对黄金市场运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自治州黄金行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负责许可权範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负责电力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
(八)指导、协调自治州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套用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对自治州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对自治州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管理自治州有关网路与信息安全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发展城镇经济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法规谘询服务;指导监督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物流产业。
(十)指导、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管理协会和经济学会的工作;指导经济管理干部、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直属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查督办、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议案提案办理、信息管理网路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包括房产)管理以及基建工作。
(二)产业发展处
拟订自治州贯彻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和落实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承担产业準入工作。
(三)经济运行处
编制、实施自治州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分析自治州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资金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经济信息;编制、实施自治州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预测、监测经济总体形势,为自治州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监测、分析各行业生产运行态势;组织解决自治州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平衡、协调保障工作。
(四)科技规划投资处
引导、管理、审核自治州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投资审核上报、核准、备案、投资项目及投资许可权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的合作、交流、推广活动;组织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等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依据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编制年度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数据处理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和加强智慧财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
(五)园区管理处(自治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订自治州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园区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园区设立、申报工作;建立工业园建设及重大项目的评价体系,监测园区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承担自治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企业处
负责对自治州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巨观管理和指导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发展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自治州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促进中小微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民爆企业管理;参与自治州劳动关係三方协调工作;负责企业联合会工作;管理自治州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
(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负责自治州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以工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负责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运用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节能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推进自治州循环经济发展;负责自治州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黄金、稀土市场运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自治州黄金、稀土行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意见,并监督实施。
(八)电力管理处
负责自治州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编制自治州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解决电网运行、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处理矛盾纠纷;负责自治州电力生产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和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九)城镇经济发展处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发展城镇经济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自治州特色产业及民生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法规谘询服务;指导监督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物流产业;负责指导、实施自治州菸草行业管理。
(十)信息安全处
协调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自治州重要信息网路系统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协调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与运行;承担自治州网路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网路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网路与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有关网路与信息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信息安全产品市场;负责指导、协调、管理自治州有关网路与信息安全工作;对自治州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信息化推进处
研究制定自治州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画;组织实施自治州的信息化建设,以及计算机网路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规定、标準与相关政策;协调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协调推进电信、广电和计算机网路的融合;指导协调自治州企业信息化、服务业信息化、电子商务;负责有关自治州信息工程的立项和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州信息企业、信息产品的资质认证工作;承担自治州计算机社会化培训考核及推广套用工作。
(十二)组织人事处
协助党组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劳动工资、计画生育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许可权,负责机关干部的选拔、奖惩、任免等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
党建工作处 负责自治州企业工作委员会所辖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党组织抓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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