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诗 童诗,以儿童心理和感情为题材的成人为儿童写的诗。童诗必须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表现出他们朴素单纯的思想感情。童诗的母胎是童谣。只有童谣的定型律和内在律及散文律的散文诗,才能产生童诗。从甲午更张至1925年的时候,只有唱歌调的童谣。1933年童诗集《丢失的辫结》以后才形成童诗的框架。1937年朴木月、金英一提倡自由诗,李元寿、朴木月、金英一等正式写了自由式的童谣诗。在经受6·25动乱期间,童诗成为儿童文学的一个重要类型。 点击展开全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