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谿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概况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县通过政府入口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3882条。主要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县城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电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全部进行了答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移民政策、建房手续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等方面。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件、诉讼和申诉案件。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下发档案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规範运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县建立了以下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编制了《竹谿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竹谿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并在县政府入口网站上公布;2008年初正式创刊发行了《竹谿县人民政府公报》,发行规模达650份,免费赠送县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发挥了特有的作用;在县档案局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配备了专门的办公设施和工作人员,为民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了《竹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印发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表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竹谿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
(三)加强督办,有序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积极、信息公开不规範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平衡开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09年工作重点
一年来,我县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民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少数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大多数单位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定、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
2009年,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採取以会代训、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儘快了解和熟悉《条例》,同时引导民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制定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準、程式和方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考评内容。
四是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範围,组织人民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民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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