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永中
符永中,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大专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民盟。任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其符永中中文译名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出生地:海南乐东
-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
人物履历
1985.09―1988.07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管理工程系计画统计专业学习
1988.07―1988.12 待分配
1988.12―1993.02 海南省计画厅发展战略处科员
1993.02―1998.06 海南省计画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6.09-1998.03吉林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8.06―2000.09 海南省发展计画厅综合处主任科员(其间:1999.03―1999.07在海南省保亭县什玲镇参加联手扶贫工作)
2000.09―2003.05 海南省省发展计画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3.05―2003.09 海南省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3.09―2012.01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2.01—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11—2018.11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6月12日,据海南纪委讯息:文昌市政府副市长符永中涉嫌严重违法,接受海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8年8月,海南省监委对文昌市政府原副市长符永中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符永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符永中身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符永中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免去职务
2018年11月,免去符永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