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届鲁迅文学奖
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华语文学奖项。
2018年8月11日,经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处审核批准,,7个奖项共34篇(部)作品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第七届鲁迅文学奖
- 公布时间:2018年8月11日
- 批准机关: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处
- 获奖数量:34篇(部)作品
评选规则
一、指导思想
鲁迅文学奖评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全面贯彻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
二、奖项设定
1、鲁迅文学奖每四年评选一次。
2、鲁迅文学奖设定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三、评选範围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评奖年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翻译,以成书形式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合译与重译作品参评。
4、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四、评选标準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团队精神、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世界和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对反映人民民众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讲述中国故事,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应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重视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在继承中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创新。尤其鼓励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人民民众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鼓励关注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作品。鼓励追求信、达、雅的翻译作品。
五、评选机构
1、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在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领导下进行,按奖项分别设立评奖委员会。
2、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聘请作家、理论评论家、编辑家、翻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鲁迅文学奖各奖项评奖委员会委员。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岁。
3、鲁迅文学奖各奖项评奖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确定。
4、设立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事务性工作。
六、评选程式
1、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制订评奖工作细则,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批准后实行。
2、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发布公告,向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及有关出版社、报刊社、有网际网路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徵集参评作品。
3、申报参评的作品,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评奖委员会委员阅读本体裁或门类的参评作品。
5、各评奖委员会分别举行会议。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经逐轮投票,产生不超过十篇(部)提名作品。
6、提名作品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7、各评奖委员会经充分讨论,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获奖作品。
8、实行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併公布。
9、产生提名作品和获奖作品的投票由国家法定公证处公证。
10、评选结果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定后统一发布,举行颁奖活动,宣布获奖作品评语,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证书。
七、评奖纪律
1、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託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此种行为,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2、参评者及其亲属、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及其亲属等直接关係人,不得担任各评奖委员会委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参评作品发表和出版单位的负责人、参评作品的特约编辑、参评作品所在丛书的主编,不得担任该作品参评奖项的评奖委员会委员。
3、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
八、评奖经费
鲁迅文学奖评奖经费由中国作家协会负责。
评选历程
2018年8月11日,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各评奖委员会在国家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最后一轮投票。在庄重、严肃的计票环节结束之后,中国作协副主席李敬泽宣读了投票结果。同日,经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处审核批准,7个奖项共34篇(部)作品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
获奖名单
类别 | 作品 | 姓名 | 刊登期刊/出版社 | 日期 |
中篇小说奖 | 《世间已无陈金芳》 | 石一枫 | 《十月》 | 2014年第5期 |
《蘑菇圈》 | 阿来 | 《收穫》 | 2015年第3期 | |
《李海叔叔》 | 尹学芸 | 《收穫》 | 2016年第1期 | |
《封锁》 | 小白 | 《上海文学》 | 2016年第8期 | |
《傩面》 | 肖江虹 | 《人民文学》 | 2016年第9期 | |
短篇小说奖 | 《父亲的后视镜》 | 黄咏梅 | 《钟山》 | 2014年第1期 |
《1987年的浆水和酸菜》 | 马金莲 | 《长江文艺》 | 2014年第8期 | |
《俗世奇人》(足本) | 冯骥才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2016年1月 | |
《出警》 | 弋舟 | 《人民文学》 | 2016年第7期 | |
《七层宝塔》 | 朱辉 | 《钟山》 | 2017年第4期 | |
报告文学奖 | 《朋友:习近平与贾大山交往纪事》 | 李春雷 | 中国言实出版社 | 2014年5月 |
《西长城》 | 丰收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2014年9月 | |
《第四极:中国“蛟龙”号挑战深海》 | 许晨 | 《中国作家》纪实版 | 2015年第11期 | |
作家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 - | - | 2016年4月 | |
《大森林》 | 徐刚 |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 2017年5月 | |
《乡村国是》 | 纪红建 | 《中国作家》纪实版 | 2017年第9期 |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 | - | 2017年9月 | |
诗歌奖 | 《去人间》 | 汤养宗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15年8月 |
《落日与朝霞》 | 杜涯 | 北岳文艺出版社 | 2016年1月 | |
《沙漏》 | 胡弦 | 长江文艺出版社 | 2016年8月 | |
《九章》 | 陈先发 | 安徽教育出版社 | 2017年10月 | |
《高原上的野花》 | 张执浩 |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
散文杂文奖 | 《山河袈裟》 | 李修文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2017年1月 |
《北京:城与年》 | 宁肯 |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 2017年7月 | |
《遥远的向日葵地》 | 李娟 | 花城出版社 | 2017年11月 | |
《流水似的走马》 | 鲍尔吉·原野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
《时间的压力》 | 夏立君 | 译林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
文学理论评论奖 | 《中国当代文学传媒研究》 | 黄髮有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有关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 陈思和 | 《文学评论》 | 2016年第6期 | |
《必须保卫历史》 | 刘大先 | 《文艺报》 | 2017年4月5日 | |
《重读汪曾祺兼论当代文学相关问题》 | 王尧 | 《文艺争鸣》 | 2017年第12期 | |
《文坛新观察》 | 白烨 | 作家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
文学翻译奖 | 《火的记忆I:创世纪》 | 爱德华多·加莱亚诺(乌拉圭)西译汉路燕萍 | 作家出版社 | 2014年11月 |
《潜》 | 克里斯托夫·奥诺-迪-比奥(法国)法译汉余中先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2014年12月 | |
《贺拉斯诗全集》 | 贺拉斯(古罗马)古拉丁译汉李永毅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2017年12月 | |
《疯狂的罗兰》 | 卢多维科·阿里奥斯托(义大利)意译汉王军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2017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