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理财协定
第三方理财协定是指被处置金融机构作为受託人,与客户及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委託理财契约,客户在第三方金融机构开立证券和资金账户,并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行使监管权的委託理财行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第三方理财协定
- 受託人:被处置金融机构
- 服务:养老计画、税收筹划
- 对象: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
什幺是第三方理财
第三方理财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它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却能够独立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的投资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与传统模式下的金融理财服务相比,第三方理财机构目前在国内提供的服务大致有四种:专业理财规划建议与谘询,会员制服务,代销产品和进行委託理财。在给其客户指定理财规划的时候,第三方理财机构不仅仅局限在某个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上,而是要为他们制定其他的投资计画:如现金规划、消费支出、教育规划、养老计画、税收筹划、财产分配等一系列服务。
目前我国以“理财公司”、“投资谘询公司”等名字成立第三方理财公司达上万家。在已开发国家,第三方理财方式其实占据着主流位置,美国的第三方理财拥有60%的市场,澳大利亚也拥有超过50%的市场,中国香港大约占30%,中国大陆只有区区1%。
套用举例
第三方理财协定是第三方理财机构与投资人签订的理财契约,第一方是客户(投资人);第二方是金融机构(比如基金、证券、银行、信託、保险);是关注客户的需求比关注产品更重要独立理财机构,它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却能够独立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投资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
对于权属清晰、未被挪用的个人三方监管委託理财,客户账户内资产是属于客户所有的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收购範围。对于资产被受託金融机构挪用的个人三方监管委託理财,个人债权纳入收购範围,同时追究第三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