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中国政府主办的“一带一路”高规格论坛活动,主要包括开幕式、圆桌峰会和高级别会议共三个部分组成,以“共建‘一带一路’、开创美好未来”为主题,于2019年4月25日到27日在北京举行。
2019年2月24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新闻中心媒体注册系统开通。4月19日,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介绍习近平主席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2019年4月25日上午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政策沟通分论坛共形成60多项高含金量成果,包括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7种外文版,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档案,并推动了一批务实合作项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 举办日期:2019年4月25日-27日
- 举办地点:中国北京
- 举办机构:中国政府
- 主题:共建‘一带一路’、开创美好未来
活动背景
2018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的重要进展的一年。67个国家同中国签署了合作档案。截至2019年3月3日,同中国签署合作档案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总数已经达到152个。各方在互联互通的相关领域进行了密切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一些专业领域还建立了多个多边合作机制。这些都表明,“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活动进程
2017年5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于2019年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017年11月14日,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表示,西安市将在2019年举办“一带一路”高峰论坛。
2019年2月22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新闻中心宣布,媒体注册系统于2019年2月24日开通。
2019年3月26日,论坛新闻中心官方网站正式上线。4月23日,位于国家会议中心的论坛新闻中心试运行,5G网路、互动式体验成为新闻中心内的最大亮点。
2019年4月19日,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介绍习近平主席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2019年4月25日到2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
2019年4月25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政策沟通分论坛上,来自约50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的300多位中外方嘉宾就“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政策对接”和“坚持高质量高标準高水平,深化规则对接”两个议题深入交流。
2019年4月26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2019年4月2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圆桌峰会,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辞。圆桌峰会闭幕后,习近平会见中外记者,介绍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情况和主要成果。主词条: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记者会上的讲话。

论坛嘉宾
截至2019年4月19日,37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等领导人将出席论坛圆桌峰会。
论坛嘉宾
1,奥地利总理库尔茨
2,亚塞拜然总统阿利耶夫
3,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
4,汶莱苏丹哈桑纳尔
5,高棉首相洪森
6,智利总统皮涅拉
7,赛普勒斯总统尼科斯·阿纳斯塔夏季斯
8,捷克总统米洛什·泽曼
9,吉布地总统伊斯梅尔·奥马尔·盖莱
10,埃及总统阿卜杜勒·法塔赫·塞西
11,衣索比亚总理阿比·艾哈迈德·阿里
12,希腊总理齐普拉斯
13,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
14,印度尼西亚副总统优素福·卡拉
15,义大利总理孔特
16,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
17,肯亚总统肯雅塔
18,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索隆拜·沙里波维奇·热恩别科夫
19,寮国人革党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
20,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
21,蒙古国总统哈勒特马·巴特图勒嘎
22,莫三比克总统菲利佩·雅辛托·纽西
23,缅甸国务资政翁山苏姬
24,尼泊尔总统班达里
25,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
26,巴布亚纽几内亚总理奥尼尔
27,菲律宾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
28,葡萄牙总统德索萨
29,俄罗斯总统普京
30,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
31,新加坡总理李显龙
32,瑞士联邦主席毛雷尔
33,塔吉克斯坦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
34,泰国总理巴育·詹欧差
35,阿联副总统兼总理、杜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
36,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
37,越南总理阮春福
同时,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也将出席。加上中国,共有40位领导人齐聚在燕山脚下、雁栖湖边。此外,法国、德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以及欧盟也将派出领导人委託的高级代表与会。
2019年4月24日,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共有近900名中外代表参加即将于25日举行的本次企业家大会。其中,外方代表来自88个国家和地区。
活动文化
- 活动主题
共建‘一带一路’、开创美好未来
- 活动目的
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活动内容
将举行开幕式、领导人圆桌峰会、高级别会议以及12场推动务实合作的分论坛,还将首次举办企业家大会,为工商界对接合作搭建平台。企业家大会包括全体会议、签约仪式、中外企业对接洽谈、闭幕式四个环节。
论坛的主要活动包括2019年4月25日举行12场分论坛,还有一场企业家大会。2019年4月26日举行论坛的开幕式以及高级别会议。4月27日举行领导人圆桌峰会。
高层活动
习近平主席将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全程主持领导人圆桌峰会。
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档案的国家一览
论坛意义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五方面意义。
一是勇立潮头,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持多边主义,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这是国际社会应对当前挑战,实现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在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的形势之下,坚持这一立场更为重要。“一带一路”秉持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体现了多边主义精神,“一带一路”奉行的开放、包容理念,诠释了多边主义的内涵。“一带一路”追求的互利共赢目标,反映了多边主义的实质。所以,我们相信,在本届论坛上,各方将会发出支持多边主义,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共同声音。
二是与时俱进,丰富合作的原则理念。我们将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这些行之有效、广受欢迎的原则和理念,在此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和具体实践,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的理论内涵,要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平台,深化政策对接和经济融合,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动务实合作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要打造更紧密的伙伴关係网路,坚持开放、包容,注重绿色、廉洁,开展文明互学互鑒,要以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準和最佳实践对接,实现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携手同行,构建伙伴关係网路。目前已经有126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协定,郑重地向这一合作投下了信任票。“一带一路”的朋友圈在继续扩大,本届高峰论坛期间,各方还将签署更多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协定,一些已开发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也将同中方签署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档案。所以,“一带一路”已经呈现出双边合作、三方合作和多边合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为构建更加广泛、更加紧密的伙伴关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王毅强调,这种伙伴关係不是地缘工具,而是合作平台。欢迎各方平等参与和共同投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现有合作机制的补充,追求的是要形成优势互补的合力。
四是面向行动,打造有力的支撑体系。伴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各方已经初步发起成立了一些合作机制和平台,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本届高峰论坛期间,我们希望同合作伙伴一道,在完善和发展现有机制的同时,创建出更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机制和安排,更好地服务于务实合作项目的推进与落实。同时,确保已签署的合作档案能够渗透、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当中。这样就可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更坚实,对接更便捷,保障也更有力。
五是内外联动,释放改革开放的红利。共建“一带一路”体现了中国推进全方位开放格局的决心,而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举措,又将为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新的动力。“一带一路”同中国的改革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本届论坛期间,中方将对外展示改革开放的成效和举措,进一步与世界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红利,也必将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各国的共同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
论坛文化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製的三集“一带一路”主题纪录片《共筑未来》播出。
2019年4月24日,新华网推出水墨微视频 《五色之韵》。
论坛成果
一、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
(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
(二)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谘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
(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四)中国政府将实施“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
(五)中国发展丝路主题的债券,便利境内外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继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
(七)中国科技部与有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
(八)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画,未来三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境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
(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开发计画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高效製冷行动倡议。
(十)中国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融资,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增长。
(十一)中国海关总署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乔治亚等国家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共享项目信息数据。
(十二)中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準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间的标準信息交换和共享。
(十三)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增加硕士、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
(十四)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画。
(十五)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未来5年邀请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政治组织、政要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
(十六)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开展创新交流合作。
(十七)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着作权贸易合作计画。
(十八)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发起并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画”项目。
(十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
(二十)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在巴基斯坦推进中巴急救走廊项目。
(二十一)中国将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画。
(二十二)中国工商银行发行首支“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深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
(二十三)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活动。
(二十四)中国将启动第一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与世界银行合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
(二十五)中国财政部所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
(二十六)中国2019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于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
二、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档案
(一)中国政府与赤道几内亚、赖比瑞亚、卢森堡、牙买加、秘鲁、义大利、巴贝多、赛普勒斯、叶门等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二)中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吉布地、蒙古国、莫三比克、衣索比亚、巴布亚纽几内亚等国政府以及非盟、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或行动计画。
(三)中国政府将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
(四)中国政府与肯亚、瑞典、智利政府签署税收协定和议定书。
(五)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赖比瑞亚、尼泊尔、乔治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沙乌地阿拉伯、寮国、哈萨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档案。
(六)中国政府与寮国、保加利亚、拉脱维亚、萨尔瓦多、巴拿马等国政府签署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合作协定,与以色列政府签署创新合作行动计画。
(七)中国政府与尼日、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奈及利亚、模里西斯、几内亚等6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档案,将与尼泊尔、罗马尼亚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合作档案。
(八)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规划框架下共同建立中匈合作促进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签署关于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双边行动计画。
(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寮国计画投资部签署中老经济走廊合作档案,与缅甸计画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规划,与印度尼西亚海洋统筹部签署关于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规划。
(十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奥地利数位化和经济事务部,瑞士财政部、经济教育与科研部签署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签署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实施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十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欧委会发布关于开展中欧基于铁路的综合运输通道研究联合声明。
(十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国-希腊重要领域三年合作计画(2020年-2022年)。
(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与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签署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五)中国农业农村部与孟加拉国农业部、高棉农林渔业部、缅甸农业部、尼泊尔农业部、巴基斯坦食品与农业部、菲律宾农业部、泰国农业部、斯里兰卡农业部、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促进“一带一路”合作 共同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準的合作意向声明》。
(十六)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波兰、俄罗斯7国铁路籤署《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
(十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效实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回响“一带一路”倡议 加强邮政和快递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中国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泰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画署签署在衣索比亚、斯里兰卡的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定,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设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贸部签署关于相互设立贸易促进机构的备忘录,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係部签署关于编制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2019-2023年合作计画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四)中国财政部与日本国金融厅、日本国注册会计审计监管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档案,加强跨境审计监管合作。
(二十五)中国银保监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乔治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局、模里西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等国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六)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纽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签署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档案,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署、乌拉圭教育文化部、南非科技部、以色列科技部、马尔他科学技术理事会、印尼研究技术与高等教育部签署成立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档案。
(二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巴西科技、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通信部,卢安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档案。
(二十八)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高棉海关与消费税总署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档案,与俄罗斯海关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蒙古国海关总局签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档案。
(二十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能源领域合作档案。
(三十)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宣言。
(三十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哥拉财政部、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关于开展授信合作的协定档案。
(三十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电信联盟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项下数字领域合作以促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机构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协定。
(三十四)中国水利部、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协同合作推进小水电国际标準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十五)中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与沙乌地阿拉伯国家标準化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定的行动计画(2019-2021)。中俄民机标準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中俄民机标準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义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协定备忘录。
(三十六)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定。
(三十七)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路国际智库网路54家国际成员和伙伴共同通过《关于推进丝路国际智库网路发展的三年工作计画(2019-2021)》。
(三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将发起实施“丝路一家亲”行动,未来2年将推动沿线国家社会组织建立500对合作伙伴关係,在沿线开发中国家开展200项民生合作项目。
(三十九)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西非旅游组织签署合作框架协定。
(四十)更新海上丝路指数体系,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口指数(NPI)。
(四十一)中国与俄罗斯开展国际铁路联运“一单制”金融结算融资规则试点。
(四十二)中国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共同成立“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签署合作协定。
三、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
(一)中国与埃及、斯里兰卡、阿联、拉脱维亚、斯洛维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义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交通和海关等机构,重要港口企业、港务管理局和码头运营商的代表共同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
(二)中国与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阿联、中国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三)中国财政部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集团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画署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授权开发银行以该项目项下的“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名义执行。
(五)中国与俄罗斯、巴基斯坦、蒙古国、寮国、尼泊尔、纽西兰、沙乌地阿拉伯、叙利亚、越南等国家会计準则制定机构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会计準则合作机制并发起《“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準则合作的倡议》。
(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等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召开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七)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安哥拉、亚美尼亚、高棉、古巴、爱沙尼亚、衣索比亚、芬兰、甘比亚、瓜地马拉、伊朗、以色列、义大利、肯亚、寮国、马尔地夫、模里西斯、蒙古国、缅甸、尼日、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多哥、阿联等25个国家环境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智慧财产权组织、寮国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泰国商务部智慧财产权厅等4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智慧财产权机构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智慧财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
(九)中国与阿尔及利亚、亚塞拜然、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寮国、马尔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甘比亚、维德角、刚果(布)、蒙古国、苏利南、汤加、高棉、查德、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係。
(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亚太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等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
(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义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十二)中国地震局与亚美尼亚、蒙古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亚洲地震委员会、非洲地震委员会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
(十三)中国海关总署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画(简称‘关铁通’)”。
(十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拉美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
(十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长沙倡议》。
(十六)中国科学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尼亚大学、泰国科技发展署、欧洲科学与艺术院等37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
(十七)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义大利、亚塞拜然、衣索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定》。
(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国、新加坡、汶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成都倡议》。
(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乌地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画》。
(二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文化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共同发展倡议》。
(二十一)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国、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家美术馆和重点美术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
(二十二)中国有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全国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艾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二十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与有关国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媒体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
(二十四)新华社与波兰通讯社、义大利克拉斯集团、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亚塞拜然通讯社等32家机构共同成立“一带一路”经济信息网路。
(二十五)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画署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项目,并在衣索比亚等国进行试点。
(二十六)中国科学院启动实施“丝路环境专项”,与沿线各国科学家携手研究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路径和方案。
(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的中国-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就共同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当局能力建设达成共识,双方于4月中旬在基金组织维也纳联合学院举行首次联合培训班。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下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成员机构开展经济政策培训。中国银行开展“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研修班。
四、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
(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三比克、高棉、寮国、菲律宾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与乌干达有关部门签署产能合作框架协定。
(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法国财政总署签署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範清单(第三轮)。
(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捷克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中捷合作优先推进项目清单(第二轮)。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缅甸计画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穫项目清单。
(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泰国交通部、寮国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政府间合作建设廊开-万象铁路连线线的合作备忘录。
(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产业园、基础设施、物流中心以及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与通信部递交木姐至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
(八)中国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新加坡盛裕控股集团建立联合投资平台。
(九)中国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法国投资机构Trial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参与美国KKR全球影响力基金、美国华平金融基金、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期。
(十)中国丝路基金投资阿联杜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文旅项目和油气合作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亚投行合作开展阿曼宽频公司贷款项目。
(十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发起新型双边基金,包括中美製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意产业合作基金、中法产业合作基金。
(十二)中国光大集团与有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
(十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同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等项目。
(十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交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
(十五)中国再保险集团与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城和布比延岛开发机构签署《“丝绸城和五岛”开发建设谘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定。
五、融资类项目
(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高棉、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公路、矿产、电力等领域项目贷款协定,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智定银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融资合作协定。
(二)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定。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高棉经济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定,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桥樑、管道项目贷款协定,与阿根廷财政部、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签署电力项目贷款协定,与玻利维亚发展规划部签署铁矿钢铁厂项目贷款协定,与埃及交通部、奈及利亚财政部签署铁路项目贷款协定,与卡达ALKhalij商业银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项目贷款协定。
(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士信贷银行合作为奈及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韩国进出口银行、义大利外贸保险公司、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等合作为莫三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
六、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
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中塞友好工业园区项目,在阿联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範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在高棉开展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合作项目,在塔吉克斯坦投资建设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在塞内加尔建设加穆尼亚久工业园区二期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在阿联投资建设“一带一路”杜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收购塔塔钢铁公司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工厂项目,在辽宁盘锦与沙特阿美建设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在巴基斯坦投资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在沙特投资建设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在肯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城项目。
12场分论坛
简介
- 政策沟通分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主题为“深化合作共识,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论坛共形成60多项高含金量成果,包括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7种外文版,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第三方市场合作等领域档案,并推动了一批务实合作项目。 - 设施联通分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主办,以“安全畅通 智慧型高效”为主题。
论坛上,与会各方聚焦更高质量互联互通深入交流,认为设施联通已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并就交通、能源、电信等领域签署35项双多边谅解备忘录、合作意向书、投资协定、合作项目。 - 贸易畅通分论坛由商务部主办,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协办。
围绕“开放包容,创新引领,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主题,与会嘉宾积极肯定“一带一路”合作在经贸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并表示在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期待进一步深化全方位经贸合作,推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向高质量发展。 - 资金融通分论坛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举办,与会各方就完善政策标準体系,推进可持续性融资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多项共识 。
论坛达成一系列成果,包括财政部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8家国际机构共同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等。 - 民心相通分论坛由中联部主办。论坛围绕“共促民心相通 共话民生合作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总结了“一带一路”建设在民心相通领域取得的成果,研商规划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论坛启动了“丝路一家亲”行动,推动沿线各国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民生领域合作。来自沿线国家的普通民众代表还现场分享了参与民心相通的感人故事。 - 智库交流分论坛由中宣部主办,主题为“共享人类智慧,共促全球发展”。
参会嘉宾分为智库、媒体两个组别,围绕“一带一路”规划共商对接、国际规则体系共建、全球经济包容普惠共享发展和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议题,特别是如何发挥智库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独特优势,进行了热烈讨论。 - 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主办,外交部协办。
论坛以“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为主题,探讨建设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廉洁合规经营能力,共建“一带一路”反腐败和法治交流合作平台。论坛上,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并签署系列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 - 数字丝绸之路分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际网路信息办公室主办,来自8个国家的15家企业就8个新签约合作项目进行了文本交换。
论坛主题为“共建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与会代表围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慧、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展开深入讨论。 - 绿色之路分论坛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主办,主题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携手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 论坛宣告“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成立,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打造了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平台。论坛还正式启动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了绿色高效製冷行动倡议、绿色照明行动倡议和绿色“走出去”行动倡议。
- 创新之路分论坛以“携手创新,共创未来”为主题,由科技部主办,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办。
与会各方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建言献策,提出要更好对接发展需求,广聚创新要素资源,将“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 境外经贸合作区分论坛以“携手共建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一带一路’国际投资合作”为主题,由商务部主办,农业农村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协办。
论坛上,与会代表达成共识,表示今后可重点在政策对接、规划引导、融资创新、服务便利上加强合作,为境外经贸合作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新的更大空间。 - 地方合作分论坛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主题为“深化地方合作,共享发展成果”。
意义
论坛见证了14项中外地方合作协定的签署,涉及友城结好、人文交流、经贸合作等多个方面,传递出各方合力加强“一带一路”地方合作、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信号。
12场分论坛分别推动、宣传、展示一批成果,包括双边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合作规划,产能和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清单等,成果丰硕。
交通管制
临时交通管制
峰会期间,北京市相关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捷运延长运营时间,计程车出车率保证在80%以上。北京公交计画日均配车1.7万部,日营运15.7万车次,安排一线保障人员3000余人,确保社会面运力充足。预计增配运营车辆220部,日均增发2600车次。
2019年4月25日、26日,北京市区15条骨干线路延长早晚高峰运行时间,早高峰延长1小时,由平时7时-9时延长至7时-10时;晚高峰延长1.5小时,由平时17时-19时延长至16时30分-20时,日增开356列次。4月27日(周六),在1号线等7条线路早、晚高峰延长2.5小时,日增开156列次。
4月24日(周三)至4月30日(周二),机场线全天投放最大运力,全天列车间隔缩至8分,日开行242列次,日增开32列次,运力提高18.8%。
捷运1号线公主坟站、王府井站等8条线路、12座车站库线安排1-2组备用车辆,根据线路客流情况适时加开临客。
4月26日(周五)、4月30日(周二)两天,4号线北京南站将按计画执行延时运营方案,末班车后加开4列临客,运行间隔10-15分钟,满足夜间抵京乘客出行需求。
公交线路
根据市公安局发布的交通管制通告及重大活动地区管控要求,即日起至4月27日活动结束,途经管制地区公交线路将採取临时措施,敬请广大乘客理解。
一、即日起至4月26日6时,途经国家会议中心周边道路的线路採取措施如下:
1、82路:双向绕行大屯路地下隧道,不甩站。
2、311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豹房西、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3站。
3、379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豹房西、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3站。
4、484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豹房西、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3站。
5、594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2站。
6、695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2站。
7、751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2站。
8、专40路:双向改走大屯路地下隧道,甩慧忠北里社区、大屯北路、洼里南口、中科院地理所4站。
9、观光3线:双向绕行科荟南路,不甩站。
二、4月26日6时至活动结束,途经国家会议中心周边的线路採取措施如下:
1、82路:双向绕行慧忠北路、安立路、安定路、北土城东路,甩国家体育馆至捷运北土城站5站。
2、311路:大运村公交场站发中科院地理所区间,来广营西桥东发豹房区间,双向甩豹房西(西行站)、洼里南口2站。
3、379路:育新小区发中科院地理所区间,左家庄发豹房区间,双向甩豹房西(西行站)、洼里南口2站。
4、425路:南坞发南沟泥河区间,双甩小营公交场站至豹房6站。
5、466路:双向绕行红军营南路、安立路、北五环、林萃路,甩北苑至奥运村西6站。
6、484路:双向绕行安立路、北四环,甩豹房至成府路口南10站。
7、518路:西山林语公交场站发北沙滩桥东区间,双甩慧忠里至南沟泥河4站。
8、594路:双向绕行北四环、京藏辅路,双甩北沙滩桥东至育慧西里、育慧北里(西行站)、世纪村(西行站)、育慧东里(西行站)13站。
9、695路:双向绕行安立路、北四环,甩豹房至安翔桥北7站。
10、751路:大运村公交场站发南沟泥河区间,南七家发豹房区间,双甩中科院地理所、洼里南口2站。
11、观光3线:双向绕行北三环,甩北辰东路、北辰西桥北2站。
12、928路:捷运望京西站发慧忠路西口区间,双甩成府路口南至安翔北路西口、慧忠路西口(东行站)5站。
13、专40路:慧忠里发大屯北路区间,双甩林萃东路至洼里南口6站。
三、4月27日16时至活动结束,途经人民大会堂周边道路的2路、5路、120路南行绕行天安门广场东侧路,甩天安门广场西站。
观光1线:永定门发出绕行前门西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四北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正义路,甩天安门东、天安门西、广场西侧路、广场东侧路、中山公园西门、故宫西门、北海7站。
观光2线:前门发出绕行前门西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四北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基厂大街,甩天安门东、天安门西、广场西侧路、广场东侧路、中山公园西门、故宫西门、北海7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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