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重伤罪
过失重伤罪是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徵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发生了重伤的结果。发生了重伤结果,但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係的,不构成本罪。(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行为人对于重伤的结果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也不能预见,即使发生了重伤结果,也不应负刑事责任。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过失重伤罪
- 内容: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
- 释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其他:刑法另有规定的,依规定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重伤罪。本罪的法律特徵(一)主体是一般主体;(二)主观方面系过失;(三)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因过失致他人重伤的行为;(四)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另有规定的,依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