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基本介绍
- 公司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外文名称: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 总部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保利大厦16层
-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6日
- 经营範围: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 注册资金:3724.65亿元
-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发展历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就汇金控股的金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汇金公司部分控股参股比例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
2004年9 月,谢平身兼金融稳定局局长和汇金总经理两职,策划者与执行者兼备的4个月为2005年系列动作打下了战略基础。自2005年开始,中投证券也被央行当作了金融企业重组平台,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局面在2005年4月有了些变化,汇金只注资工行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持50%股份。来自财政部门的看法是,以前是“弱财政”下的安排,可能开始有所改变。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司股权。中投公司开展投资业务和中央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
管理团队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併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视窗。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範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商业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董事会成员
姓名 | 职务 |
丁学东 | 董事长 |
李剑阁 | 副董事长 |
彭纯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吴晓灵 | 独立董事 |
金淑莲 | 独立董事 |
监事会成员
姓名 | 职务 |
李晓鹏 | 监事长 |
崔光庆 | 监事 |
袁临江 | 职工监事 |
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陈有安 | 副总经理 |
赵海英 | 副总经理 |
张宏安 | 副总经理 |
以上名单来至中央汇金公司官网
控股金融机构
汇金公司主要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
1、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记录
日期 | 投资记录 |
2003年12月 | 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
2003年12月 | 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
2003年12月 | 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 |
2004年6月 | 注资交通银行25亿人民币; |
2005年4月 | 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
2005年6月 | 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7月 | 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
2005年8月 | 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 | 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 | 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 | 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 | 重组南方证券成立中投证券公司 |
2006年12月 | 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
2007年12月 | 出资1460.92亿元人民币持有国家开发银行48.7%的股权。 |
2008年10月 | 注资农业银行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
2009年11月 | 签署了购买新华人寿38.815%股权的协定。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009年10月11日分别公告,三行均于10月9日收到股东汇金公司通知,汇金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三行A股股份,汇金共增持工行2.81亿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8%;增持中行8160.7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3%;增持建行1.29亿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汇金公司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行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1年10月10日讯息,据新华社报导,中央汇金公司为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
出手救市
2011年,国内A股市场继续哀鸿遍野。“十一”黄金周过后的首个交易日,沪深两市高开低走,沪指盘中创下15个月来新低。不过就在收盘后,市场传来一条重磅讯息,中央汇金公司自2011年10月10日起已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金额达2亿元,并继续进行相关市场操作。
汇金公司参股机构持股比例

讯息既出引起一片波澜,晚于A股收盘的港股尾盘翻红,农行H股、中行H股转跌为升。10日晚间,工农中建四大行发布公告,披露汇金增持A股情况。根据四大行公告,汇金增持工行A股14584024股,农行39068339股,中行3509673股,建行7384369股。按信託网四大行收盘价粗略计算,汇金增持工行耗资5819万元,农行9650万元,中行1007万元,建行3256万元,总计耗资19732万元,约为2亿元。
2013年6月13日,汇金公司动用了3.6亿,增持工行股票1932.14万股,增持农行股票4293.49万股,增持中行股票1846.59万股,增持建行股票2449.04万股。另外,还增持光大银行股票2204.62万股和新华保险股票206.05万股。
公司章程
(以下为摘要)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中文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公司的经营範围是:接受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五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章程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章程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国务院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章程进行解释
组织结构
(1)银行部
汇金公司组织结构

负责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股权管理工作。
(2)非银行部
负责中央汇金控股参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工作。
(3)综合部
负责光大金控、光大银行、光大实业、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汇金公司日常办公和运营,负责撰写公司综合报告和战略规划研究,并承担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4)法律合规部
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和合规事务,控制公司的法律风险,为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股权管理工作的外部合规,并配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保障公司内部运作的合规性。
(5)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根据国家会计準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公司存量资金。
(6)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管理,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训制度。
(7)公关外事部
负责公司的公共关係、新闻发布和外事工作。
(8)内审部
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外部审计,监督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履职尽职情况,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档案的真实性、準确性。
相关事件
2015年9月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公司”)在中国货币网公告称,将于2015年9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成员。
相关争议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汇金公司本身充当国家外汇管理功能,国内企业创汇后,都要结汇换取RMB,最后都汇合到汇金公司。所以由汇金公司在国内用外汇投资、注资金融企业,这些企业又必须再换汇,这些外汇又会回到汇金公司手里。外汇每转一个圈子,就多印刷等量的RMB,形成货币贬值,损害每个人民币的持有人。2003年底结束了几年的通货紧缩,膨胀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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