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智慧财产权管理(维护智慧财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活动)

智慧财产权管理(维护智慧财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活动)

智慧财产权管理(维护智慧财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活动)

智慧财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智慧财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智慧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及司法活动,以及智慧财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採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智慧财产权管理
  • 性质:系统工程
  • 具体内容:财产所有权的管理
  • 分类:国家的管理权利主体的管理

具体内容

智慧财产权管理,是智慧财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智慧财产权管理不仅与智慧财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智慧财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智慧财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巨观管理的角度看,智慧财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智慧财产权巨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智慧财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智慧财产权的有效管理。智慧财产权是全世界範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智慧财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智慧财产权管理实质上是智慧财产权人对智慧财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範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智慧财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智慧财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智慧财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智慧财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智慧财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智慧财产权的开发,做好智慧财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智慧财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智慧财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智慧财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智慧财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範,研究核定智慧财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智慧财产权等等。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管理。对智慧财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智慧财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智慧财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分类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智慧财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智慧财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智慧财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智慧财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智慧财产权的合理开发、套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作用

加强智慧财产权管理能够提高智慧财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创造更多更好的智慧财产权是实施智慧财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智慧财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智慧财产权管理。
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
第一,从智慧财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智慧财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智慧财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智慧财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智慧财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智慧财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複研究。通过加强智慧财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资料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複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智慧财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智慧财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智慧财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
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积体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智慧财产权,都需要国家智慧财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智慧财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智慧财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智慧财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
促进智慧财产权的创造
第三,从地方行政智慧财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智慧财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智慧财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智慧财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
管理保护
加强智慧财产权保护,加大智慧财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智慧财产权保护相对于智慧财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智慧财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智慧财产权保护的水平。
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智慧财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智慧财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智慧财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智慧财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智慧财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智慧财产权管理,将智慧财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智慧财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智慧财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智慧财产权纠纷。另外,智慧财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国智慧财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智慧财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智慧财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智慧财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智慧财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範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
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式,规範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
加强智慧财产权管理能够提高智慧财产权运用的能力
智慧财产权运用是实施智慧财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智慧财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智慧财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智慧财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智慧财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
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智慧财产权运用的主体。智慧财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智慧财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定、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智慧财产权管理能够提高智慧财产权的经济效益。智慧财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智慧财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画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智慧财产权的全面管理。
第二,从国家和地方智慧财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智慧财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智慧财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採购、智慧财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採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準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採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採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採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智慧财产权的运用和实施。
智慧财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智慧财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智慧财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模式

一、 集团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智慧财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複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智慧财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
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智慧财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
(1) 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智慧财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
(2) 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智慧财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4) 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 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智慧财产权教育培训。
(6) 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智慧财产权事务。
(7) 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着作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
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智慧财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智慧财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
此外,智慧财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智慧财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繫,及时蒐集各类智慧财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
二、 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  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智慧财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智慧财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路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企业智慧财产权保护对象;
(2)制订企业各项智慧财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实施企业智慧财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智慧财产权效益最大化;
(4)开展职工智慧财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智慧财产权的保 护意识;
(5)建立智慧财产权侵权监控网路,防止企业侵犯他人智慧财产权。
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智慧财产权管理机构的设定宜採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智慧财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定,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定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体等智慧财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智慧财产权的干部领导。
另在智慧财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智慧财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智慧财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智慧财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繫,以及时获得各类智慧财产权信息和谘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智慧财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契约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智慧财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智慧财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複合型人才 ,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解决方案

是一套面向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智慧财产权信息化套用系统。基于现代化计算机信息技术、成熟的网路平台,系统以智慧财产权申请和审查流程为主线,围绕日常智慧财产权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往来档案、通知、任务、费用等繁杂事务,对产品/项目预研、产品/项目研发、知识成果管理、智慧财产权管理、智慧财产权运用/运营、智慧财产权战略决策和智慧财产权战略实施等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过程和智慧财产权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 专利管理/检索/分析/预警
提供专利案件从提案申请、受理、实质审查、登记、公告、年费缴纳、放弃、直到权利终止整个过程的管理。
● 费用管理
管理专利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各种款项,包括年费管理、代理费用管理、专利奖利等,并具备费用统计与分析功能。
● 商标管理
除了商标申请流程管理,系统还提供商品分类管理、续展期限管理、商标图样管理等多个特色管理功能。
● 着作权管理
重点对域名、软体及作品的开发、购买和使用提供完整的着作权申请、着作权运用、着作权保护及信息管理。
● 技术秘密管理
以技术秘密管理制度为依据,藉助先进的业务管理流程,对保密制度、保密文档、保密等级、保密协定进行管理。
● 科技成果管理
将用户、项目、成果完美结合,构建高效率科研成果管理平台,全方位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 报奖管理
通过奖项申报、评审流程,将複杂的成果奖励制度标準化集中管理,快速建立公平、有效的报奖管理机制。
● 智慧财产权政务服务平台
以"外网受理、区域网路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控"为管理目标,确保智慧财产权政务管理网路化、公开化、透明化。
更多解决方案信息,请参见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转载请注明出处海之美文 » 智慧财产权管理(维护智慧财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活动)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ailianmeng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