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嘉梅命案
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王嘉梅命案
- 时间:2008年4月27日
- 地点:香港大埔太和邨
- 事件:失蹤,4月29日王的家人报案
- 人物:王嘉梅
死者王嘉梅
王嘉梅(1992年—2008年),出生于中国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嘉梅移民来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就读大埔三育中学,原本品学兼优。王与继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亲靠拾荒维生,故主动于2008年1月就读中三期间辍学求职养家。
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係较差,又指遭师长针对。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
据《明报》报导,王嘉梅很有可能因为欠债50,000港元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KIMI”名义兜搭嫖客进行援助交际,当中并上载自拍的性感照,标价1,500至2,600元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务。其帖子在讨论区中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人指已经找过KIMI作性交易。
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失蹤,4月29日王的家人报案。儘管尸体还没有找到,但一般相信她已经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