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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峰山公园

威海(文登)峰山公园

威海(文登)峰山公园

峰山森林公园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文山东路以北、香水东路以南、西起城北公园、东至市民文化中心。园内“峰山”是城市规划的中心景观,峰山海拔148.8米,直接占地248.8公顷,规划开发总面积300公顷,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于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健身养生场所而实施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

为提升城市绿化档次,提高峰山公园景观质量,2004年市政府在峰山南部组织实施了绿化改造,并建设了峰山路网,建成了娱乐广场和多处休闲绿地,如今的峰山,吸引着大量的市民在这里散步、健身,每天前来观树、赏景的游客络绎不绝。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峰山森林公园
  • 地理位置: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
  • 气候类型:北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
  • 占地面积:300公顷
  • 开放时间:全天
  • 景点级别:开放性公园
  • 门票价格:0
  • 着名景点:文登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碑、士林亭、峰山国华游乐场、摩天轮
威海(文登)峰山公园
第一章 总则
1.1 文登市位于县境中部,东至荣城市32公里,西南至乳山县62公里,西北至牟平县47公里,北至威海市40公里。公路,海港,民航机场在此交汇。文登市总体规划中将文登市城市性质规划和定位为:外向型的综合工业城市,地区性的商品集散地,以山水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城市。峰山公园地处文登市老城区东侧,紧邻城市新区,是未来城区的绿心,其东南地块则为未来城市行政中心区,因此峰山公园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区域位置。为贯彻和深化文登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城市合理开发和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和调节城市生态环境,适应城市发展和人民现代生活需要,并充分体现出文登市的特色,根据《文登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文登市规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文登市峰山公园控制性规划指导思想》,特制定《文登市峰山公园控制性规划》。
1.2 规划控制图则成果包括“文本”及“图纸”两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1)文本: 指经法定程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条文。
2)图纸: 指经法定程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总图及其配套图纸、图则。
1.3 在执行本规划(包括文本和图纸)的各项规定时, 必须同时遵守国家、山东省和文登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範相关条款的规定。
1.4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技术标準。
1.5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技术规定详见附录A《规划控制图则统一注释》; 《规划控制图则统一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本规划必须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6 规划控制文本明确以下内容:
1)各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土地利用相容性及各类性质土地的用途规定;
2)各地块开发强度;
3)配套设施的数量和规模;
4)城市设计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
1.7 规划控制图则适用範围(以下简称本区)为:规划基地东邻初张公路(世纪路),南为文山东路,西有整骨医院、文山宾馆、居住用地等,北接香水路;基地东南地块为未来城市行政中心区。规划範围面积为2.12平方公里的区域。
1.8 本区为公园景观区,规划目标是:峰山公园不仅是文登的城市中心公园,还要成为区域中具有首位吸引力的风景区,通过改扩建,提升峰山公园的吸引力、文化含量与品质、景观品位和知名度,成为区域名景,旅游胜地。
1.9 本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与本区相邻的城市用地亦应参照本规划的相关指引。
1.10 本规划指导本区内的建设管理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1.11 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範围, 可允许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作必要调整, 但须报文登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1.12 本规划由文登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若因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加以修改,则应按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的法定程式来进行。
1.13 本规划由文登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山东省建设厅批准施行。
第二章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準》(GBJ137-90)
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範》(GB50220-95)
5、 《文登市总体规划》
6、 《文登市志》
7、 国家相关规範及文登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与设计要求。
8、 相关部门的规划意见

第三章 土地使用和地块划分
3.1 用地分类和分类代号
本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採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準》(GBJ137—90)的规定。
3.2 用地性质变更
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準》(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3.3 用地範围变更
以街坊为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坊内各地块的用地界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3.4 地块划分
在规划範围内,按照地理位置及主干道网路体系把规划区划分为A~D等共四个大区;在各大区中,划分出若干中地块;在各中地块中,按照规划结构及用地性质进一步细化地块,将四个大区划分为68个小地块。作为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
3.5 地块编码
地块编码为W-XX-YY,W代表峰山公园A~D共四个大区;XX是大地块编号,主要以峰山公园主要道路为界;YY是小地块的编号,主要以次要道路、支路和建设单位为界。
3.6 多地块的联合开发
多地块联合开发时,在不影响地块所在地区整体功能的条件下,可允许对地块的边界以及道路的走向作必要调整,但须报 文登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四章 用地规模
4.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用地规模为2.12平方公里。
第五章 用地布局
5.1 公共设施用地
5.1.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中涉及的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包括园林管理局等市级行政办公单位,现状布置在峰山东南角,规划将园林管理局保留,并对其北面的道路进行修整,用地界限有所调整。
5.1.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峰山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有商业用地和旅馆业用地两类。规划将商业用地布局在峰山公园南部主入口两侧、各入口空间和分散于峰山公园内部。峰山公园南侧为主要的公园入口,设定商业服务设施带,布置有宾馆、售票、管理、度假村、餐饮、购物等商业服务业设施。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在峰山公园西南角,园林管理处以北的旅馆业用地,与周边的文山宾馆、文山旅馆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
5.1.3 文化娱乐用地
峰山公园的文化娱乐用地主要包括影剧院用地、图书展览用地和游乐用地三类。
影剧院用地主要布局在峰山公园东南部,设定小型剧场等设施。
图书展览用地规划在峰山公园南部,设定博物馆和展览馆等。在本规划区内布置一处市级大型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位置在峰山公园的西南角,结合城市公园布置一处博物馆,形成峰山公园南侧较有标识性的文化娱乐设施。而展览馆等其他图书展览用地主要布局在峰山公园南部。
游乐用地规划在峰山公园西侧,分布在水上游乐区和陆上游乐区两个景区内。
此外,结合地下防空设施布置地下迷宫等娱乐项目。
5.1.4 文物古蹟用地
现状中的文物古蹟用地主要包括召文台、文登市革命烈士纪念堂、文登市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用地,规划所指的文物古蹟用地主要是指布局在峰山公园西南部的召文台和峰山公园中轴线的文物古蹟用地。峰山公园中轴线的文物古蹟用地在保留了原有文登市革命烈士纪念堂、文登市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用地外,将文物古蹟用地进行了梳理和扩充。
5.2 绿地
峰山公园规划的绿地主要是指公共绿地。其中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峰山公园中公园用地的比例居多。而街头绿地主要集中在峰山公园南部沿文山东路北侧。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6.1 道路级别与道路宽度
峰山公园道路网结构採用自由式路网, 规划道路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公园主路、公园次路和支路。
公园主路红线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7米,人车混行;
公园次路红线宽度为:10米,路面宽度5-6米,人车混行;
支路红线宽度为:2-3米,人行。
峰山公园规划道路情况详见附表二:峰山公园规划道路一览表。
6.2广场布局
在峰山公园南北向的主轴线上,分别布置革命烈士纪念堂广场--纪念山道广场--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山地广场--文山标誌广场--山地主题文化广场--休闲步道广场--商业服务广场--北部入口商业服务广场等一系列广场空间,作为峰山公园主体广场空间。
景观发展次轴中,从陆上运动区——水上运动区——市民休闲区——滨水文化区形成的由动到静的发展趋势中所串联的多个广场空间。
入口广场空间:峰山公园的各入口都设定入口广场空间,规划控制有标识特点的峰山公园入口空间。
商业服务广场空间:结合商业服务建筑的布局形成多个尺度宜人,服务项目各异的商业服务广场空间。
休闲广场空间:在峰山公园各个景观分区设定多处休闲广场空间和主题广场空间。
6.3 交通设施的布局与配置
6.3.1 停车场
各类用地应按照国家标準《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範》中有关规定,根据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定停车用地。规划在峰山公园的重点区域,结合入口处建设大型停车场;在峰山公园南部商业服务设施带、宾馆用地、博物馆及行政办公区内,就近设定公共停车场以满足未来大量机动车停放的需要。
本规划根据不同设施的规模和使用要求,设定了若干公共机动车停车场,近期主要为地面停车,远期可发展地下停车设施。
脚踏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商业中心和大型文娱设施等处。服务半径以100米为宜,每处用地1000-5000平方米。
6.3.2 加油站
主要沿城市干道结合峰山公园内大型机动车停车场进行布点,规划其服务半径为1.5公里。
6.3.3 公共运输
在文山东路规划1-2处公共运输首末站,实现对外交通与市内交通的高效换乘。
6.3.4 其他交通设施
其它各类交通设施用地应按照国家标準《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範》(GB 50220—95)中有关规定,根据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定。
6.4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在峰山公园内上设定机动车出入口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出入口中心线距城市主干道与城市主干道或以下级道路中心线交叉点的距离大于80米;
2)出入口中心线距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次干道或以下级道路中心线交叉点的距离大于60米;
3)出入口中心线距城市支路与城市支路或以下级道路中心线交叉点的距离大于45米;
4)出入口中心线距桥樑纵坡起点的距离大于70米。
6.5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控制
1)城市主干道与城市主干道或以下级道路相交时,D不宜小于15米;
2)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次干道或以下级道路相交时,D不宜小于10米;
3)城市支路与城市支路或以下级道路相交时,D不宜小于5米。
6.6 步行交通
规划在峰山公园局部地段形成“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模式。规划四条主要步行轴线,一条为联繫各个景观分区的步行交通;一条为滨水步行交通;另一条为沿峰山公园主景区半山处的步行交通,形成步行休闲林荫道;最后一条则为南北向,沿中心轴线,形成纵贯南北的步行公共活动和景观轴线。其他步行交通则为断头路等。
6.7 道路定位、竖向规划
对道路交叉口进行了平面定位,可做为道路建设放线定位依据。
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与现状道路的衔接,以雨水就近排放为原则,并同时考虑到道路的行车要求,特别是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按国家道路纵坡设计规範,道路选线尊重自然,充分结合地形以及现状道路。
其它各类交通设施用地应按照国家标準《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範》中有关规定,根据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定。
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7.1 总体布局
峰山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形成“点、线、面”相结合、以集中绿地为主体,以景观绿地—标誌点绿地为重点,以道路绿带和步行林荫道为联繫通道,绿环串联,大小不同,形态各异,相互呼应的绿地格局。
7.2 公园
峰山公园中布置大片的集中绿地,结合自然山体,形成全区的绿地景观及视觉中心。
7.3 街头绿地
街头绿地主要集中在峰山公园南部沿文山东路北侧。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交叉口布置面积在300~500M2的街头绿地,街头绿地的布置应本着就近服务居民、扩大街道绿化景观效应的原则。
第八章 景观系统规划
8.1 规划布局
充分利用周围自然环境作为峰山公园良好的背景。掌握重点和一般相呼应的原则,在峰山公园内重点控制和强化五大方面,即峰山公园景观走廊、景观分区、重点设计地段、高度及天际轮廓线、形象和色彩等,以全面提高峰山公园景观质量。
景观系统规划按照轴──点──带的构思进行。轴指南北向的公共中心景观轴和东西向的绿地景观轴,构成新区“十”字型的主体景观格局;点指对景点和景观节点,包括景观轴线交叉点、端点以及各类景观标誌点;带指绿化景观带,如环翠路绿化景观带。
8.2 景观轴
峰山公园由十字交错的两条景观轴线来加以控制,分别为南北向的以历史文化为主线的景观发展主轴和东西向的由静到动的景观发展次轴。确定以文登市革命烈士纪念堂、纪念碑和文山标誌为焦点,南北延伸的峰山公园景观主轴线为统领全区风貌的景观轴线。
(1)景观发展主轴:纪念堂——纪念山道——纪念碑——纪念广场——电视塔——休闲步道——绿化广场——生命山谷。该轴线形成一条由南往北、忆古追夕主轴线,形成由革命到现代生活的发展趋势。
(2)景观发展次轴:陆上运动区——水上运动区——市民休闲区——滨水文化区形成的由动到静的发展趋势。
8.3 景观分区
整个景观区呈“万众一心”分布,共分成峰山主景区、陆上运动区、水上运动区、市民休闲区、滨水文化区、植物观赏区六个区域,提供一系列体验活动等等,规划控制各景观分区中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8.4 重点城市设计地段
划定峰山公园南北主轴线、博物馆等为重点景观控制地段,它集中代表峰山公园景观风貌,应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8.5 峰山公园空间及轮廓线
规划峰山公园建筑以中低层为主,主景区建筑不宜超过3层;在峰山公园南北主轴线设定少量较高建筑和标誌,形成沿峰山公园南北主轴线的“高区”;以大面积的各类广场、绿地和中低层建筑形成整个空间高度上的“中低区”。高低错落,开合对比。使城市空间尺度宜人、层次丰富,构筑出富有变化的峰山公园的天际轮廓线。
8.6 峰山公园形象及色彩
建筑的形式和色彩应结合不同地段的使用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需以规划分图图则的相关规定为参考。总体建筑形象应简洁、朴实、明快、色彩应统一中有对比,规划建筑风格应体现“新、巧、淡、雅”的现代风格,各类建筑的色彩应协调美观。
夜景照明以各功能空间为重点照明地段,以步行绿化系统为重点照明带。
广告和标识的安置不应破坏建筑空间,一般近人尺度内禁止安放大型广告。应通过建筑标誌系统、设施标誌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誌系统的设计形成一套有序明确的标识系统。
峰山公园项目是一座规划开发面积300公顷的大型综合性公园,已被列为威海市重要的旅游建设景点。公园依託峰山山体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城市建设的理念融为一体,按照“四时美景、突出特色”的理念,突出城市、绿色、休闲、文化等主题,打造峰山长思、峰绿韵动、峰林野趣、峰韵花香、峰木聚慧、峰湖童乐等六大景区,设定南入口广场及沿街景观展示、闻香花境、全民健身、丛林穿越、运动天地等二十多个特色景点,建成后将为市民提供一个回归自然、愉悦身心的休闲场所。
公园于2011年5月启动建设。整体设计突出绿色、休闲、文化主题,依託峰山自然风貌和原有人文景观,规划峰山长思、峰绿韵动、峰林野趣、峰韵花语、峰木聚慧、峰湖童乐六大功能景区,打造闻香花境、丛林穿越、休闲湖区、运动天地、儿童乐园等二十多个特色景点,将建成一个山水格局完善、生态层次丰富、满足市民多方位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式城市森林公园。
峰山公园
峰山公园设计目标是打造山水格局完善、生态层次丰富、满足市民多方位需求的综合性公园。设计方案突出了城市、绿色、休闲、文化等主题,规划了南入口纪念广场及沿街景观展示区、峰山自然保护区、老人活动区、东入口广场区、南次入口广场区、滨水休闲区、自然观赏区、丛林探险区、农家乐体验区、健身休闲区和北入口广场区等十几个功能区,并且按照“立足本地、四时美景、科普研究、突出特色”的理念,套用地带性植物、生态学原理,着力营造四时不同的绿色景观,使生态环境有机融入城市空间中,多层次满足市民需求,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健身康体、文化娱乐、回归自然、愉悦身心的良好空间。
峰山国华游乐场位于峰山公园东北角的峰山公园游乐场总占地面积达18000平方米,场内设有摩天轮、海盗船、太空椅、碰碰车等11个娱乐设施,全天候对外开放,其中42米的摩天轮是威海市最高的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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