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读后感1000字
书题一个“耻”字简单明了,读前觉得别树一枳,读罢感到深意万千。
这是一本历史主义色彩浓厚的书,一定程度上,本书通过发生在卢里和女儿露西身上的不幸反映了发生在整个南非殖民地的悲剧。联系到“耻”――曾经为殖民者的白人,最终屈服于当地文化。英语这一“高端”语言在南非使用时显得苍白可笑,与此类似的还有西方文明制度,在当时的南非毫不起眼不值一提。露西遭受的一切来自于被殖民者的泄愤又直接表现了耻辱。曾经被殖民者遭受的,终于又转回到殖民者。殖民者最终有赖于被殖民者保护,“像狗一样”。也许露西只是历史的替罪羊,也许露西的遭遇是失败殖民者的所受惩罚的缩影。文中说到这样的事情在南非时时刻刻发生着,能保住命已是万幸。可怜么,可恨么。“原子弹下无冤魂”,在历史面前,我们都是小人物,也都不无辜。
卢里个人的耻在译者序中已有详尽概括,在这里我想说说卢里个人的成长与变化。戴维·卢里――一个大学教授,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人,可通过小说他表现出来的是孤独是迷茫。他看似研究文学,对于世事与灵魂一直以冷峻的眼光看待,他身上仿佛有诗人特有的孤高,可对于爱和界限他却没有概念。所以当肖家帮助他时,他是诧异,他暗自想自己并没有那么轻易与人交友(但事实上,他似乎并没有真正的朋友),所以他和自己的“恋人”、女儿无法处得很好。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他又是有成长的。他逐渐接受了一些事实,也学会提醒自己不要越界,甚至他所追求的性欲的满足也发生了变化。这一切也体现在他一直想写的关于拜伦的书的构思中――关于特蕾莎的描写更倾向于她衰老后的无奈,而配乐也用班卓琴取代了圆润高雅的钢琴曲。一如小说结尾出意味深长的一句“对,不留了”,卢里最终放弃了对黑人的偏见,放弃了以爱为由的越界,也许,那时的他无奈却平静吧。
人和人之间,人与团体之间一直都是有界限的。书中最明显的界限冲突便是卢里与露西的。他爱她,想守护她,却对她造成了伤害。正如露西所说“人是不能被分为大小角色的,在我的世界里,做决定的只能是我”,无论两个人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对于个人而言,只有自己能做主其人生。即使是“耻辱”,也应由自己决定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