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900字
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总给我极大共鸣。自传体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是一个古老帝国在现代化中的身份困惑,也是对旧日荣光的粘稠回忆。这点和中国有些相像。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像是一副绵长的“清明上河图”,讲述了伊斯坦布尔的三四十年变迁中的底层众生相。一千万异乡人涌进伊斯坦布尔,参与这场生存角逐。当城市日渐变大,当黑暗的街道尽头不再有人在家等待自己。人的一生也在时间的长路上流水般一晃而过。
主人公麦夫鲁特,是个肩挑扁担,每晚深入城市叫卖“钵扎”的小贩。钵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时期略含酒精的饮品,扮鹰嘴豆和肉桂粉。守旧的象征。在日渐陌生也富足的街道,很多年轻人不知道这是什么。
走了三十来年的街道,已成为灵魂一部分。他也卖过冰激凌,鸡肉饭,看管过餐厅,停车场,收过电费,看过同乡会。结了婚,又成了鳏夫,女儿嫁人生子。。他却始终放不下卖钵扎的营生,每晚在黑夜里和奇形怪状的影像相遇,就像和脑海中的怪东西对话,慢慢梳理出自己对城市要说的话。
麦夫鲁特也很像我们同时代的底层人。他有朴素的真诚和良知。从来不想伤害任何人。循规蹈矩,不谋划,不占便宜。偶尔得了些好处都会内疚很久。对阶层敏感,反感浮夸。他们是时代背景里没有颜色的人 。同时期从来伊斯坦布尔谋生的同乡人,有的做起了地产生意,有的和黑社会干起了勾当,不少人过上了比他物质丰裕的日子。
但他又同时有串街走巷人老练的外交手段和迁就的姿态,不会让自己介入争端。更可贵的是,一份甘于守护家庭小幸福的满足感。最终还会找到一条幸福的出路。他对单纯和传统的坚持,就像钵扎。
“长满青苔的老城墙、雕刻有漂亮字母的老饮水池、饱经侵蚀而彼此斜倚的老木屋,仿佛全都被摧毁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新街道、混凝土房子、霓虹灯商店、公寓楼,而它们的出现也仿佛是为了把这些地方变得更加陈旧、可怕和费解。城市仿佛不再是一个他熟悉的地方、一个宽敞的家,而变成了一个没有神灵的地方,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随意在此无限添加混凝土、街道、天井、墙壁、人行道和商店。”
虽然还没有去过土耳其,可我觉得伊斯坦布尔一点儿也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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