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的一年》读后感800字
“当你找到了真爱,你就找打了自我”书本封面的推荐语如是说。
约翰.欧文被誉为“狄更斯重生”,因为叙述技巧与结构谨严,就本书而已,时隔37年,前后一句“好了,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形成一个呼应,小说完结。(但是狄更斯《双城记》的伏笔和呼应窃以为鲜有人能赶上的)
我不研究文本,只读故事。回头看看,小说中让人觉得正常的人物就是小格雷厄姆,也就是露丝的四岁儿子,同所有小朋友一样天真,但最后又把他的长相安排像其十五岁早夭的小舅舅蒂莫斯,我森森地觉得恐慌。一家人兜兜转转就像宿命,一直摆脱不了。
其他人总有那么些“反常”。
故事的起因就是因车祸而亡的兄弟俩导致一个家庭的风雨飘摇。父亲特德.科尔是个儿童文学作家,生性风流拈花惹草,即便在儿子非正常死亡以后依然很快如此——这也是促使妻子玛丽恩抛家弃女的动因之一。妈妈玛丽恩漂亮,非常爱自己的儿子,以至于在儿子死后,和比自己小23岁长相酷似儿子的埃迪滚床单,甚至怕再面对一次女儿非正常死亡而抛弃四岁女儿露丝远走他乡37年,并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作家。但是,丧子之痛一直都在。
露丝四岁失去母爱,父亲虽放荡不羁,但宠这唯一的女儿。露丝长大后成了著名的小说家,但一生寻求靠谱的爱情和婚姻。母爱的缺失带来的愤怒和谴责,在历经各种悲欢后,终于和自己和解了。这大概就是封面所言:当你找到了爱情便找到了自己。
埃迪十六岁成为玛丽恩的情人,并从此不再爱年下女性。埃迪也成为了一个非著名作家。埃迪在小说里是难得一见的好孩子,长情,并对露丝爱屋及乌,一生与科尔家族纠缠,并最终等到玛丽恩37年后归来。
欧文的粉丝之一村上春树说欧文很单纯,欧文自己也说自己的写作是“老派的,传统的”,所以在小说里基本没什么技巧的卖弄。没有时代的大风浪,只有人物的成长。他写荷兰的红灯区,写妓女的生活,活生生的。他写性,赤裸裸的,但并不下流。他写人性,各色各样,不重合。
我反正是打死都写不出这样的故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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