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900字
读《芳华》
一群凡人,被命运丢进特殊年代政治生活的洪流里,被冲撞得身心俱残,四处逃散,没有选择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严歌苓最想从他们身上剥落出的,大概是人类心灵何以丑陋的缘由吧。至于意义?对历史对生活对人性的直面书写,何尝不是一种意义!
平凡如刘峰,“自知是个不重要的人,所以总是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当然也包括他的受伤和死亡。他那只曾经摸过丁丁脊梁的手,被丢在了战场上,从此个体脱离了主体,他走向了另一种平凡。而那个有个破洞的假肢,不只是留在作者掌心上的“一块灼伤”,更是人类恐怖和欲望的假面具,是特殊年代人性被扭曲后留下的疤痕。
刘峰“看破了许多”,这是一种有幸又不幸的“看破”,籍此,我们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群人的狂欢,还有弗洛伊德潜意识概念下那些拿不到太阳下晾晒的人性的丑恶。可惜的是,“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好人刘峰,无论怎样努力,都似乎无法和这个世界讲和,所以他选择退回到自己,直到默默离开这个一无所恋的世界。
何小曼,平凡得就剩下满头交缠的浓发和长相。她的大半生,似乎就是为了实践屈原的“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她自作聪明地用欺骗换政治资本,用装病讨别人的关心,而用分裂的精神做了回真正的自己……好在她看透生活,命运,战争的狰狞之后,选择了用善良和真诚,去救赎自己那一代人曾经的荒诞和背叛。
林丁丁,虚伪的本性顺应了那个虚妄的年代,活得顺风顺水。但从她莫名其妙喊出“救命”的那一刻起,她已把虚幻当真,将人性的善良出卖,把真爱践踏成泥,后来她盼上的高干家庭,正如那时人性稍有复苏的社会,已经没有她的位置。远天远地的澳洲,成了她的归宿,他乡或许是她最容易面对自己的地方!
芳华年纪,造英雄的时代,荒唐是生活的底色,背叛成了家常便饭,个体生命无足挂齿,人性之恶在恣意狂欢。说到底,人类最不该看到的,是社会和命运的底牌,是人性的拙劣。一旦识破,精神的走向偏颇,现实失真,未来不是未来,连梦都做不安然!
作者一边书写,一边抹除;一边建构,一边解构。进而张力出她扯不断理还乱的对理想与现实,过去和未来,背叛与忠诚,个人和国家的关系的叩问和质疑,更有吱吱嘎嘎梦想破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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